行政權力超大公共財政更應有制約 區錦新籲重大開支交立會辯論增透明

前議員區錦新批立法會對公共財政仍監管無力

立法會前議員區錦新就黑沙青年營和觀音像事件在互聯網社交網站發文,指特區成立20多年 ,立法會對公共財政仍監管無力。他認為,當實行行政主導時,行政權力超大,對公共財政更應有相應足夠的制約,要建立公共財政的有效監察機制,針對重大的公共開支,經立法會辯論增加透明度,也讓官員們在啟動重大公共工程或巨額公共開支時,多做功課,確保這些巨額的公共開支是真正回應社會需要或能取得相應的社會效益,遺憾特區政府20多年來對這個機制的設立一直迴避。

跨年項目如香腸切

區錦新表示,若問這20多年,澳門在公共財政的監察上有沒有進步?那還是有一點的,政府近10年承諾了每季度向立法會相關委員會匯報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而立法會的幾個跟進委員會也可以就某項特定的公共開支要求政府來解釋。但季度財政預算匯報也只能看到個大概,根本難以深入了解,像上述突然而來的2.3億變16億,從官員來作財政匯報就根本看不到,原因之一是這類項目都是跨年度的建設,在每個年度甚至每個季度來看,只是像香腸切了一片給你看,你永遠不會知道這條香腸到底有多長;其二,澳門政府有眾多部門,還有相當部份是財政自治部門,像市政署的16億工程,就隱藏在市政署的預算內,立法會的委員會根本不可能逐個部門審閱,而官員來匯報的區區兩三個小時,當然是有選擇的匯報,議員只能被帶遊花園,官員「餵」甚麼你便「食」甚麼。

每年過億工程多 資訊不透明

區錦新(資料圖片)

區錦新續說,至於跟進委員會就某個特定項目要求政府解釋,那就更天馬行空。因為特區政府每年超過一億的工程項目都有幾十個,若沒事發生,或出事而未被公眾覺察,立法會的委員會怎麼會沒事找事傳召官員要求解釋。所以,在資訊不透明下,立法議員其實連問也不懂問。正如當年政府透過工商基金向非凡航空貸款,在有借無還下貸了一筆又一筆,若非有非凡公司內的知情者向他本人投訴,他如何能提出書面質詢打出第一槍,令政府在事件曝光下停止繼續貸款,導致非凡連油錢都還不起而爆煲?

對公共財政監察有進步但不夠

區錦新認為,像這類隱閉性高的開支,老實說,未爆煲前,立法議員連問都不懂問,還談何監察?所以,應該承認,澳門對公共財政的監察是有一點進步的,但遠遠不夠。尤其是當實行的是所謂行政主導時,行政權力超大,對公共財政更應有相應足夠的制約。這也是立法會前主席曹其真在其十年總結報告中所說的:「行政主導決不意味著行政獨大甚至是行政專斷,決不意味著行政機關可以不要立法機關的監督制約,恰恰相反,越是實行行政主導,越是要強化立法監管的監督制約力度。否則,必將導致權力運行上的失衡和無序。」 曹其真當主席時,眼看着吳國昌和他與官員的激烈爭論,要求建立公共財政的有效監察機制,她老人家只作壁上觀從不置一詞,但到完成10年主席任期後才最後開了這一炮。可惜這「馬後炮」也無法促使當局認真建立機制。

倡建立重大開支制約機制

他又指,像黑沙青年營和觀音像這類事情,在澳門其實並不新鮮。過去他與吳國昌一道不停呼籲特區政府要建立公帑開支的制約機制,針對重大的公共開支(這個「重大」的標準是四千萬、是一億、是兩億,可以討論,重要在建立機制),應該經立法會辯論(香港是須經立法會財委會審批撥款,澳門沒有這個傳統,但根據澳門基本法第71條(五)項,立法會可「就公共利益問題進行辯論」,重大的公共開支絕對屬於「公共利益」的範疇),增加透明度,也讓官員們在啟動重大公共工程或巨額公共開支時,多做功課,確保這些巨額的公共開支是真正回應社會需要或能取得相應的社會效益。可是,特區政府20多年來對這個機制的設立一直迴避。前期就以公共財政的會計制度未統一為由而拖延,到後期則直接搬出要體現「行政主導」為由而拒絕建立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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