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沙體驗營未通過修改預算已上馬 議員批先斬後奏違預算綱要法促問責

議員質疑黑沙體驗營未獲立法會通過修改預算已上馬

黑沙青少年活動體驗營計劃由2.3億元急飆6倍至14億元,多位議員批政府「先斬後奏」在未作任何公眾諮詢和交代,且未在修改預算未獲立法會通過前提下,就已找設計公司對項目進行設計,質疑有違《預算綱要法》,促請廉署與審計署應依職能就事件主動展開全面調查,並進行相應的問責追責,以彰顯「有權必有責」及「權責要對等」的制度原則。他們並期望今屆特區政府就這次事件汲取教訓及反思,摒棄「不用事事向你交代」的高傲心態,推動任何政策、措施或項目前應謙卑聆聽民意。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大會

立法會昨舉行全體大會,議員林宇滔、高天賜、李良汪均在議程前發言時,均批評近期特區政府在推動政策、措施或項目前施政不透明、公帑使用不當的情況屢見不鮮,他們促請政府全面調查及交代黑沙青少年活動體驗營項目預算及規劃。

體驗營項目累計已判給1,634萬元

林宇滔

其中,林宇滔表示,雖然黑沙水庫工程暫告一段落,但社會仍然對政府堅持的14億黑沙青少年活動體驗營方案有不少意見,盡管政府當日再作解畫,但明顯遠未能釋除公眾對預算大幅調升的眾多疑問,甚至給社會感覺14億的體驗營必定去馬,引起坊間極大的反彈。
林宇滔續指,根據PIDDA資料,原體驗營項目由2021年開始,預計2024年底完成,其後雖然因設計複雜將工期延長至2025年,但整個項目的預算一直是2.3億元,根據最新的2023年第二季預算執行報告,2.3億的體驗營項目累計已判給金額為1,634萬元,當中已支付930萬元,但截至今年6月30日設計及勘探的執行率只達47%,進度緩慢。而事隔不到一個月竟突然公佈有關項目預算大幅調升至14億元,方案中設有大型建築物及地下停車場,有關設計是否符合《城規法》綠地或公共開放空間區的條文?再者,黑沙公園一帶曾掘出距今6,000多年的新石器時代的遺物,當局如何確保工程不會破壞重要的考古遺址?他促請政府交代清楚。

未修改PIDDA已做設計違預算綱要法
另外,他又批評,體驗營預算由2.3億元急飆6倍至14億,政府未作任何公眾諮詢和交代,且未在PIDDA立項或修改的前提下,就已找設計公司對項目進行設計,操作實在有違《預算綱要法》之嫌,也完全無財政紀律可言,與今屆政府上任之初一直強調重視財政紀律,完全是南轅北轍!就今次觀音像工程「先斬後奏」,以及體驗營未修改PIDDA下預算大升等問題,他促請廉署與審計署應依職能就事件主動展開全面調查,並進行相應的問責追責。

林宇滔認為,今次事件在短時間內在社會引起強烈反響,事件本身當然有不少令社會質疑的地方,但亦是社會對今屆政府過去3年多的施政不滿,或未能有效聽取和回應民意的一次反饋。但近年受到各種因素影響,本澳社會普遍有感監督政府的力度正不斷弱化,而政府似乎也自我感覺良好,不少政策「非必須諮詢,就肯定不作諮詢」,部分諮詢組織成員亦有感被「花瓶化」,甚至成為「被知會」的「擋箭牌」,政府對立法會的質詢監督的回應、資料提供或互動亦「一切從簡」。

高天賜:暴露施政水平低不透明

高天賜

議員高天賜則批評,近年,對於影響民生質素的諸多問題,政府觸角不敏感、施政不透明、公帑使用不當的情況屢見不鮮。典型的例子就是興建路環黑沙青年中心的計劃。本來預算2.09億,獲得立法會通過,但突然暴增到16億。儘管民間強烈反對,但政府仍然堅持高達14億的預算,而至今有關當局仍未向公眾和立法會解釋預算超支的原因。另外,關於自然環境和植被,是否請有資格的獨立實體進行了環評,這也欠一個交待。
高天賜質疑:「究竟哪來的主意,建一個如此昂貴、與青年中心環境不協調的雕像,無人知道。是否聽取了建築師、雕塑師、工程師團體、環保團體的意見,無人知道。是否征求了市政署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如果有的話,其立場如何?」許多市民認為,這項工程必須停止,政府必須公開有關環評報告,同時不能在如此用途不明、必要性存疑、未經諮詢的工程上揮霍公帑。
他強調,追加預算和有關工程未經立法會批准,是對立法會不尊重。如此醜聞,影響政府形象,暴露出施政水平低、不透明的問題,也是對市民和本會的不尊重。對此,必須徹查相關責任。

李良汪:政府本位思維閉門造車

李良汪

議員李良汪亦表示,就近日多項民生工程及大型項目凸顯的陋習與弊端,例如黑沙水庫設置觀音雕像、石排灣地段興建「專家住宅樓」、新中央圖書館不設公共停車場、馬揸度博士大馬路路口「永久」封閉、修復路環石排灣圓形地聖母像及拜苦路碑等,均由於事前未有清晰交待、事中未作詳細說明而阻礙工作落實,甚至影響社會對政府施政的信心。特區政府應警鐘長鳴,深刻反思問題成因,改正官僚思維與施政陋習,避免同類事件不斷發生。
政府施政不可能事無大小均作公開諮詢,但民生項目、公帑使用更關乎全體居民福祉,特區政府各部門在推行公共政策或各項措施時,不能以本位的思維制定計劃,更不能閉門造車,應主動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因應社會實際需要及財政資源,制定適合本澳需求的公共項目。尤其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及公帑開支的項目,建議部門領導或主管應想方設法向公眾解釋施政目標及工作計劃,主動、親身聆聽社會意見,使政策措施更「貼地」及得到社會認同。

促優化財政開支的資訊公佈機制
李良汪促請各監督實體應全面檢視轄下公共部門有否嚴格遵守《預算綱要法》規定,尤其遵從經濟、效率及效益,以及公開透明等原則。此外,涉及重大公共開支的項目,除達到法律要求的最低標準外,特區政府應積極優化涉及財政開支的資訊發佈與公開機制,提高公帑使用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察,令公共財政資源用得其所。
李良汪指出,官員的施政成效關乎社會整體利益,倘調查證實相關部門領導及主管人員在履職過程中持續出現施政不符民意而引起社會質疑,甚至存在明顯缺失的情況,促請追究相關官員的責任,以彰顯「有權必有責」及「權責要對等」的制度原則,有效落實中央對澳門特區政府良政善治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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