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允因患病而可能不育的單身者冷凍保存配子

陳澤武(右)、林倫偉介紹會議情況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討論政府提交的最新《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文本,新文本吸納委員會意見對法案作較大的修改,包括建議若有單身人士因疾病而可能無法生育,或者延遲結婚,在符合意願下,可根據衛生局訂定的技術指引冷凍保存配子;法案並禁止指定由誰人捐出精子或卵子,受益人與捐贈人之間不得為近親、收養關係等。委員會預計可於8月15日即立法會休會前提交大會表決。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繼續討論《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介紹會議情況。陳澤武表示,是次會議主要細則性審議政府提交的新文本,他形容新文本改動較大,大部分是聽取了立法會法律顧問、委員會意見後作出修改,委員會對此感到滿意。當中包括由於法案中有很多專業醫學名稱,但郤沒有相關定義,為此法案新文本新增第三條「定義」條文,對醫學輔助生殖、胚胎、配子、無性繁殖等作出了定義。
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受益人方面,原有條文規定若受益人處於離婚程序,就不能成為受益人,但沒提及到事實分居。新文本規定除了處於離婚程序、事實分居都不能成為受益人。
新文本新增有關保存配子條文,委員會關注那些擔心日後不育的單身人士,能否保存配子,所以政府在新文本增加了相關條文,若擔心未來不育而為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目的而收集的配子,可根據衛生局訂定的技術指引的規定條件保存。政府解釋若有單身人士因疾病而可能無法生育,或者延遲結婚,在符合意願的情況下,可以冷凍保存配子。
在精子、卵子及胚胎捐贈方面,新文本列出更具體條文,建議禁止受益人指定捐贈人,並規定受益人與捐贈人之間不能是直系、旁系親屬,或收養關係。捐贈人須年滿 18歲,具良好身體精神和健康狀況,表現出不患有遺傳性或傳染性疾病的臨床症狀。
另外,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經收集而未被使用的精子、卵子、睾丸組織及卵巢組織保存最長 10年。陳澤武稱,考慮到科技日新月異,新文本不再設限期,改由衛生局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