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仔卓家村土地糾紛案敗訴 居民冀業權人給予搬遷補償

卓家村居民召開記者會

氹仔菜園路卓家村G6號一土地糾紛案去年終審法院宣判居民敗訴,需搬離並歸還土地予業權人,惟當地村民稱他們數代居住在卓家村,已有數十年歷史,且樓宇均是他們所建,又強調清晰土地業權並非屬於他們,願意搬離,但歷經三年疫情,經濟上難以承擔搬遷費用,希望有關業權人能給予補償。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陳溥森表示,離島卓家村、三家村、九澳等地方古村落一些土地使用權的糾紛存在已久,認為當時法律未有完善,希望當局能尊重歷史正視現實,酌情處理地權問題,避免影響整個氹仔北區發展。

據居民芬姐介紹,大家上世紀70年代已經租用有關土地,其屋宇在1973年獲得當時政府批出的「起屋紙」,而且當時一直有交租,直到當時的業權人黃先生於80年代失蹤,再沒有人收租,直至2006年,新業權人沒有任何溝通便向法院提吿居民非法霸佔土地。她稱,當時感到無奈,因透過「查屋紙」得悉新業權人於1993年以6,000多萬元購買有關土地,由於涉及金額巨大需聘請律師答辯,惟不知律師為何轉為打「和平佔有」,強調大家一直知道有關土地不屬於自己,只是想澄清自己並非「非法霸佔土地」,最終官司敗訴。她對記者多次強調居民不是非法霸佔,深信「係人哋嘅就係人哋,唔係自己就唔係自己嘅」。

芬姐又稱,最初新業權人願意賠償有關屋宇5,000元/平方,並派人丈量面積,指居民當時並非不同意賠償方案,只是認為金額有點難接受,遂透過律師向業權人表示希望增加賠償,惟未獲回覆,又稱在訴訟期間亦一直沒有獲得任何回覆,直到終審法院宣判,「佢哋就再唔理」,直接要求居民搬離。居民亦稱,這是辛苦打拼多年建造的家園,希望新業權人能按最初賠償方案作出補償。

據芬姐透露,有關土地涉及6戶居民,共30多人,「有老有嫩,甚至有長期病患」,終審法院要求有關居民於2022年10月23日前搬離,後來透過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陳溥森溝通,延長搬遷期至本月底。居民補充稱,由始至終並非想霸佔土地,更不會阻止任何發展商發展有關土地,他們亦願意搬走,只是想保障自己多年來辛苦的起屋錢,希望獲得有關賠償,並稱問題是新業權人一直控訴居民非法霸佔,更不明律師為何會「打和平佔有」,居民深知此土地有業權人。

居民芬姐向記者展示租約

芬姐最後表示,大家都是小市民,大家多年來所有財產都「係晒間屋度」,尤其經歷三年疫情,經濟市道都唔好,但租金仍高企,霎時間搬去何處?坦言搬遷存在困難,重申大家知道土地是屬於業權人,亦深知官司敗訴,但希望業權人能對他們所起的屋宇進行補償。

陳溥森:人道資助業權敗訴搬遷戶 加快氹北整治邁向都市化

陳溥森表示,事件已基本塵埃落定,無論如何,在法治社會里,對法院的判決是必須嚴肅執行的,對此卓家村G6號的居民也表示尊重裁決。但現時這幾個家庭上有老、下有少人數眾多,疫情肆虐整整三年,社會經濟環境惡劣,導致她們搬遷遇到困難,因此期望發展商能從人道援助的立場出發,給予搬遷戶適當資助補償,以解燃眉之急,也令問題早日圓滿解決。同時亦希望社會團體、有關部門能提供相應的幫助。從根本上講,政府更應透過事件考慮如何有效地處理離島區歷史遺留的地權問題,尋求更好的辦法安置原居民。

陳溥森

陳溥森指,離島卓家村、三家村、九澳等地方古村落一些土地使用權的糾紛存在已久,類似卓家村G6號住戶現時情況的肯定並不局限於這麽幾家。皆因當年法律尚未完善,親朋戚友、鄰里街坊彼此之間完全是憑著口頭承諾或授予去確定業權的,歷經漫長歲月,現在確實很難提供相關的法律文件來作證。所以,政府應以正視歷史、尊重現實的態度,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去解決。眾所周知,《氹仔北區都市化整治計劃修訂規劃大綱》已推出近10年,為何一直舉步維艱?症結就出自古村落的一些土地使用權沒有妥善解決好。結果制約著氹仔北區拓展的改建、擴建和新建,更不利於土地的有效連片發展。

陳溥森稱,實際上,受到影響的已波及到整個離島區域,乃至是澳門的城市總體發展。本來在澳門城市規劃中,氹仔北區都市化計劃應是濃筆重彩的一章,唯古村落有些業權還存在著爭議和糾紛,甚至訴訟,導致難以合併發展,令道路和管網無法改造與新社區銜接,形成發展緩慢落後。有見及此,希望當局能實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解決好古村落的歷史業權問題和原居民的實際居住困難。同時,妥善做好「插花地」和「夾心地」的補償與置換,把分割開發變成合併開發。另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做好偏僻地方的巡查和搜證工作,對那些故意或惡意在原木屋區地段拆卸後再興建新的鐵皮屋等建築物,或者使用堆放各類雜物霸佔土地,企圖把非法佔地合理化的非法霸地者,必須依法予以打擊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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