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發展促進條例」出台 下月起施行 促琴澳一體化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

廣東人大官網昨公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8章,包括總則、治理體制、規劃建設與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法治保障、附則等共66條內容。當中以專門章節提出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支持合作區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促進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同時,在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方面提出了九條措施,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便利條件。

廣東省人大官網昨早公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已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於2023年1月9日通過,現予公佈,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共8章,包括總則、治理體制、規劃建設與管理、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法治保障、附則等共66條內容。

《條例》明確,其適用範圍為《總體方案》中確定的橫琴島「一線」和「二線」之間的海關監管區域,不包括澳門大學橫琴校區和橫琴口岸澳門管轄區。橫琴與澳門之間為「一線」,橫琴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境內其他地區(以下簡稱內地)之間為「二線」。

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由廣東省、澳門特別行政區雙方按照《總體方案》聯合組建,實行雙主任制。廣東省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有關單位、珠海市人民政府、中央駐粵相關機構是合作區管理委員會的成員單位。

在促進產業發展方面,《條例》明確,合作區應當編制產業發展規劃,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的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重點發展科技研發和高端製造、中醫藥、文化旅遊會展商貿、現代金融等產業;支持合作區建設發展急需的科技基礎設施,引進國內外頂尖科研院所設立重大創新平台,構建技術創新與轉化中心,創建國家級重大科研平台,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的重要支點;支持合作區發展集成電路、電子元器件、新材料、新能源、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生物醫藥產業等。

專門章節促琴澳一體化發展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以專門章節提出推動琴澳一體化發展,支持合作區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促進要素高效便捷流動,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條例》指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條件的貨物及物品從澳門經「一線」免(保)稅進入合作區。對合作區和澳門之間經「一線」進出的貨物(過境合作區貨物除外)按照國家規定實施備案管理,簡化申報程序和要素。

合作區與內地之間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等應當經「二線」通道進出。從合作區經「二線」通道進入內地的免(保)稅貨物,按照進口貨物有關規定辦理海關手續,依法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稅。

對合作區內企業生產的不含進口料件或者含進口料件在合作區加工增值達到或者超過30%的貨物,經「二線」通道進入內地按照國家規定免徵進口關稅。

九措施便利澳人生活就業

從內地經「二線」通道進入合作區的有關貨物視同出口,按照現行稅收政策規定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退稅,涉及出口關稅應稅商品的徵收出口關稅,並根據需要辦理海關手續。

《條例》要求推動在合作區開展動植物及其產品檢驗檢疫改革創新試點,探索建立更為簡便、優化的檢驗檢疫模式。合作區在「一線」按照規定實行合作查驗、一次放行通關模式,依法實施衛生檢疫。「二線」對人員進出不作限制。

同時,推動琴澳口岸實施更大範圍、更深層次的信息互換、執法互助、監管互認,全面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

支持合作區建立高度便利的市場准入制度,按照國家規定實施合作區放寬市場准入特別措施,放寬各類投資者在合作區開展投資貿易的資質要求、持股比例、行業准入等限制。合作區簡化政務服務流程,進一步整合審批資源,提高審批效率,降低審批成本。推行與澳門商事登記跨境通辦,推動建立與澳門商事登記信息共享互通機制。

支持合作區建立與其發展相適應的帳戶管理體系,推動合作區與澳門資金自由便利流動,建立適應高水平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需要的跨境投融資管理制度。鼓勵合作區、澳門的保險機構合作開發跨境保險產品,提供跨境保險服務。

九措施便利澳人生活就業

《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中,在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方面提出了9條措施,推動合作區深度對接澳門教育、醫療、社會服務、交通等民生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為澳門居民在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便利條件。

《條例》指出,將支持合作區完善在合作區就業、居住的澳門居民子女就學政策,建立銜接澳門的教育服務機制,推動與澳門學校的交流與合作,鼓勵在合作區內開辦澳門子弟學校、子弟班。在合作區就業、居住的澳門居民子女入學、入園,與橫琴戶籍生享有同等權利。

就業創業方面,支持合作區打造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中葡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等載體,為澳門青年提供更多的創新創業空間。廣東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為澳門青年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提供政策扶持,推動在合作區創新創業就業的澳門青年同步享受粵澳兩地的扶持政策。

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具有澳門等境外執業資格的金融、建築、規劃、設計等領域專業人才,在符合行業監管要求條件下,經備案後在合作區提供服務,其境外從業經歷可以視同境內從業經歷。並探索符合條件的港澳和外籍醫務人員在合作區便利執業。推動符合條件的外籍家政服務人員經備案可以在合作區內為澳門居民和境外高端人才、緊缺人才提供服務。

《條例》還支持在合作區探索提供澳門模式的醫療、教育、廣播電視、電影及社區服務等,營造銜接澳門的居住環境。在合作區建設「澳門新街坊」等民生項目,拓展澳門居民優質生活空間。

另外,鼓勵澳門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合作區內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方式設置醫療機構。前款醫療機構可以經批准後在本醫療機構內使用臨床急需、已在澳門上市的藥品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及使用臨床急需、澳門公立醫院已採購使用、具有臨床應用先進性(大型醫用設備除外)的醫療器械。

此外,還支持合作區銜接澳門養老服務標準及規範,提供多元化的長者照顧服務,建設醫養結合的養老服務設施。

特區政府:對《條例》出台表歡迎

特區政府上午發出新聞稿稱,對《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的出台表示歡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下稱《總體方案》)明確提出「研究制定合作區條例」,為合作區長遠發展提供制度保障。《條例》的出台,有利於強化法治保障,更好推動落實《總體方案》,發展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新產業,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構建與澳門一體化高水準開放新體系,健全粵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新體制。

《條例》分為8章,共66條,涵蓋了合作區治理體制、規劃建設、促進產業發展、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推動琴澳一體化、法治保障等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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