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場修改國安法公眾諮詢會 逾200名市民出席

澳門特別行政區前(3)日就修改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舉行首場公眾諮詢會,聽取社會大眾的意見和建議。諮詢會下午3時在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舉行,逾200名市民出席了諮詢會。

公開諮詢會由保安司司長黃少澤主持,以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張玉英、司法警察局局長薛仲明、保安司司長辦公室顧問曾翔及張國華等政府代表,就與會人士表達的意見及提出的問題作交流。

黃少澤表示,維護國家安全,不僅是特區的憲制責任,也是包括澳門居民在內全中國人民的法定責任,因此《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完善,十分需要社會各界和全體居民的關心和積極參與推動。特區政府希望藉著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的意見和建議,凝聚最大的社會共識,定出修法方案。

諮詢會上,共有25位市民發言,發言的市民均支持修法,認為修法有迫切性和必要性,能全面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切合社會實際發展需要。大部分發言者關注法律生效後如何加強宣傳推廣工作,讓廣大市民正確、清晰理解法律內容,尤其是加強對青少年的宣傳教育,強化他們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同時,亦就諮詢文本中有關增訂「教唆或支持叛亂罪」、引入「情報通訊截取」措施、「臨時限制離境」措施、「保護管轄原則」,以及罪行的刑幅及加強網絡安全執法等方面,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政府代表詳細回應市民提出的疑問和意見,指出在國家安全教育方面,政府將與社會各界尤其教育界緊密合作,持續開展相關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大眾特別是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意識。在執法工作方面,政府代表重申本澳司法、執法一貫嚴格遵循「罪刑法定原則」,只有作出了法律明文規定的犯罪行為才會被懲處,強調是次修法旨在嚴密法網,使對犯罪事實的處罰有法可依,完善現行法律的不足之處。政府將繼續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法案文本。

首場修改國安法公眾諮詢會

修改《維護國家安全法》公開諮詢期由8月22日至10月5日,期間共舉行八場諮詢會,包括五場業界諮詢及三場公眾諮詢會。早前,當局已舉辦了三場業界諮詢專場,收集全國人大、政協、政法、經濟及社會文化等界別人士的意見。按照公開諮詢工作安排,為廣泛聽取市民意見,公眾諮詢會尚餘兩場,分別定於9月6日(周二)和9月16日(周五)的晚上七時半舉行,地點同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會議廳。有意參加的居民可經專題網頁(www.pj.gov.mo/RLDSE/zh/default.html) 或致電8800 6323報名。 除參加諮詢會外,公眾亦可通過信函、電話、傳真或電子方式對諮詢文本內容提出意見或建議。

 諮詢文本除可登入專題網頁下載外,亦可在諮詢會現場、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司法警察局、公共行政大樓、政府綜合服務大樓、中區市民服務中心及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等地點索取。

就媒體報道作出澄清

就有媒體昨(4)日關於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罪名刑幅的報道存在明顯錯誤,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特作出以下說明:

保安司司長在前日舉行的修法諮詢會上,就市民對罪名刑幅所提出的意見及建議作出回應時,僅強調初步構思擬新增的罪名刑幅大部份在十年以下徒刑,此乃相對於本澳現行最嚴重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刑幅為十至二十五年徒刑而言,並未提及將現行《維護國家安全法》所有罪名刑幅一律調整為最高十年。

事實上,相關修法諮詢文本亦未有建議一律調整現行所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刑罰幅度的任何陳述。

有關當天諮詢會情況,保安當局已於昨日較早時間發出新聞稿以供知悉,同時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在諮詢期內,續就修法諮詢內容踴躍建言,以利政府進一步完善修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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