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細則性通過《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

立法會今會期共細則性通過15項法案及緊急程序通過4項法案

立法會昨亦細則性通過《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應邀列席會議。該法案將於公布日起計18個月生效,當中對已投入運作升降設備的登記,以及保養、檢驗實體和升降設備技術員的註冊,將於公布日起計6個月起執行。

討論期間,梁孫旭、林宇滔、高天賜、李良汪等關注到,若大廈管理機構(業主會)、管理公司等沒有落實履行有關責任,小業主最終需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條文,憂慮會進一步降低小業主參與業主會的積極性。羅立文指,升降機屬大廈內公共設備,小業主/業主會若未能委託管理機關負責升降機安全、檢測事宜,最終責任將落回小業主身上。李靜儀及多名議員建議,希望政府加強宣傳,讓小業主透過委託管理公司積極履行有關工作。

工務局代表補充,法案將保、檢分家,目的是分清責任,更好履行責任及落實有關保障。他又指,本澳目前有730多名電機工程師,當中370多名在工務局有註冊。正籌建查詢系統,供市民日後查詢。

今會期共通過19項法案

另外,立法會主席高開賢表示,立法會今會期共細則通過15項法案及緊急程序通過4項法案,合共通過19項法案,尚有10項法案留待下個立法會期。明年,政府將會送交10多個法案到立法會,估計下一會期法律任務仍然相當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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