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員鞏固期幫襯無牌酒吧 保安司啟紀律調查程序 初院判罪成罰6千

治安警昨(7月31)日搗破北區工廈內懷疑非法酒吧,帶查44名男女,包括懷疑負責經營的香港男子及員工等,40名顧客中有兩人為治安警員。保安司今發出「警鐘長鳴」指,局方定必嚴肅處理事件,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亦已對涉事警員開展紀律調查程序,並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責令須加強轄下人員操守。另外,初級法院今日以簡易訴訟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兩警員被判罪成,各被罰6千元。
保安司司長辦公室網頁「警鐘長鳴」今日指出,於2022年7月31日凌晨,治安警察局對一間無牌經營酒吧展開調查,行動共截獲44人,包括經營者、員工及40名顧客,其中兩名顧客證實為治安警察局警員,該44名人士均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及行政長官的相關批示,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治安警察局對於防疫期間有人員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表示高度關注,重申警務人員應知法守法,警隊絕不容忍有任何違法違規行為,局方定必嚴肅處理事件,除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亦已對涉事警員開展紀律調查程序。
治安警察局已於2022年7月31日就事件開立紀律程序調查,依法追究違法者的紀律責任。
治安警察局領導層已即時將事件通報轄下各部門主管,並責令須加強轄下人員注意品德操守,提高守法意識,防疫期間必須更加注重個人行為及職業操守,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及行政長官的相關批示。
鞏固期光顧無牌酒吧罪成 兩警各被罰6千元
同時,初級法院今日以簡易訴訟程序對案件進行審理。案情指,警方接獲舉報指在慕拉士大馬路一工業大廈內疑有一所未獲當局發出准照的卡拉OK酒吧對外營業並接待多名客人。警方於是在2022年7月31日凌晨派員前往調查和作出部署,隨後伺機採取行動,當場在該卡拉OK酒吧內截獲44名人士,其中1名香港男子為經營者,1名男負責人及2名女員工則為本地人,另外還有顧客24男16女,年齡介乎於16歲至43歲,其中36名為本地人,其餘4名分別持香港身份證、馬來西亞護照及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等。隨即警方以觸犯違反防疫措施罪為據宣告上述44名人士為嫌犯並以現行犯方式進行拘留。
根據《刑事訴訟法典》第362條的規定,年滿18歲的嫌犯方得以簡易訴訟程序被即捕即審,為此,檢察院將上述42名符合法定要件的嫌犯連同相關卷宗資料移送初級法院,以便以簡易訴訟程序進行審判。
初級法院在收到上述卷宗資料後,當值法官認為案中針對該42名嫌犯均符合《刑事訴訟法典》第362條所定要件,遂立即以簡易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經審理後,法官隨即作出判決,裁定42名嫌犯各觸犯一項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四)項結合第25條第1款(一)項及第13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1款(四)項規定及處罰的違反防疫措施罪罪名成立。其中,7名嫌犯各被判處30日罰金,日金額100澳門元,總數3,000澳門元,若不繳付罰金或不以勞動代替,則須服20日徒刑;2名嫌犯(治安警員)各被判處60日罰金,日金額100澳門元,總數6,000澳門元,若不繳付罰金或不以勞動代替,則須服40日徒刑;其餘33名各嫌犯被判處45日罰金,日金額100澳門元,總數4,500澳門元,若不繳付罰金或不以勞動代替,則須服30日徒刑。
一印籍外僱無戴口罩罰千五
此外,初院亦簡易訴訟程序對一宗涉嫌違反防疫措施的案件進行審理。案情指一名印度籍外僱於2022年7月31日凌晨接近2時行經氹仔一街道時被執勤警員發現其沒有佩戴口罩,隨即將其截查並以觸犯違反防疫措施罪為據以現行犯方式將其拘留。
初級法院當值法官認為案件符合《刑事訴訟法典》第362條規定的要件,因此,對案件以簡易訴訟程序進行審理。經審理後,法官隨即作出判決,裁定嫌犯觸犯一項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30條(四)項結合第25條第1款(二)項及第137/2022號行政長官批示第1款(四)項規定及處罰的違反防疫措施罪罪名成立,判處15日罰金,日金額100澳門元,總數1,500澳門元,若不繳付罰金或不以勞動代替,則須服10日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