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節不快樂 本澳兩父親「打仔」 分別涉家暴及傷人被捕

警方通報案情

昨日為「六.一」兒童節,惟本澳司警揭發兩宗「打仔」事件,兩名男童近日疑分別被父親掌摑及體罰,兩名父親被司警帶查,分別承認因感情問題遷怒兒子及學業問題體罰兒子。案件涉「家暴罪」或「普通傷人罪」移送法辦。

司警與治安警昨日召開新聞例會,通報兩宗傷人案件,1名正與妻子分居的34歲本澳男子,懷疑因發洩情緒掌摑5歲兒子,涉嫌觸犯家暴罪被移送檢察院處理;另有1名36歲本地男子懷疑用衣架體罰7歲兒子,涉嫌普通傷人被移送法辦。

首宗案件涉案父親姓孔,34歲,本地人,荷官。案情指,孔某因感情問題與妻子在去年11月分居,兩人的5歲兒子由父親孔某照顧,同居沙梨頭某單位,母親定期上門探望。至5月25日深夜,妻子探望兒子離開單位,期間孔某在屋外飲酒,由於責怪妻子不照顧兒子,加上當時兒子在哭鬧,孔某怒不可遏,突然掌摑兒子兩巴,並以電話拍片發給妻子。

妻子見狀立即折返,孔某奪門而出,妻子檢查兒子發現面部紅腫,於是報警處理。治安警通知司警跟進,兒子送院檢查,法醫證實傷勢符合普通傷人。翌日司警傳召孔某協助調查,他承認將怒火遷怒在兒子身上,涉家暴被移送法辦。

衣架伺候雙手頂水盆體罰7歲仔

另一宗案件涉案父親姓江,36歲,本地人,外賣員。5月25日,山頂醫院通報司警跟進有7歲小學生受傷事件,院方院方發現男童雙手、腰側、背部及臀部等多處有瘀傷,初步懷疑由家庭暴力所致。

經查,江某與妻子離異數年,他與7歲兒子同居中區單位,去年9月起由江某負責接送兒子回家,並由補習老師補習,若補習老師請假,則由江某親自負責檢查功課,若發現成績、操行不理想則會體罰兒子,包括用衣架打、掌摑,或要求雙手頂水盆。

5月24日,妻子接兒子回家後,沖涼時發現兒子身上有多處傷痕,查問下兒子稱曾遭父親以衣架體罰,翌日妻子與兒子就讀的學校商量後,到山頂醫院驗傷並報警處理。司警補充稱,男童母親過去曾兩次發現兒子被打,幸傷勢不嚴重,且江某承諾不再體罰兒子,於是息事寧人。

司警稱,男童身上傷勢經法醫檢驗符合普通傷人,司警傳召江某助查,江某承認曾體罰兒子。案件涉普通傷人移送檢察院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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