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消優惠」首日使用情況暢順

經科局瞭解「電消優惠」使用的情況

特區政府推出「第三輪抗疫電子消費優惠計劃」這項臨時性措施,昨日起正式使用,使用期至明年2月28日。

經濟及科技發展局上午到各區實地瞭解商戶及居民使用「電消優惠」的情況。有商戶及居民表示支持,認同有助鼓勵消費及店舖經營,在疫情持續的情況下,減輕經濟壓力。

首天上午優惠使用的情況暢順,居民已陸續開始使用消費卡或移動支付進行消費,享受5,000元啟動金及3,000元立減額的「電消優惠」。

經聽取社會意見後,在使用限期及範圍均作出優化。使用期自今年6月1日起至明年2月28日,較去年延長了2個月,長達9個月。

使用範圍方面,作了適當放寬,允許用於自來水、電力、天然氣、燃料、電訊及視聽廣播服務。

為確保系統安全穩定,金管局與相關金融機構一直保持緊密溝通,日前已協調金融機構,進行了連番測試演練。同時,也要求各金融機構適當調撥資源,做好客戶支援服務。

因應「電消優惠」正式使用,金管局於今(1)日凌晨,組織八家金融機構於「聚易用」跨平台環境進行真實支付交易,整體過程順暢,並成功完成使用「電消優惠」的正掃和反掃交易。

居民使用電子消費優惠時,支付扣帳全程自動化。每次消費後,可在「移動支付」的交易記錄或「消費卡」的收據上,顯示每次消費紀錄和剩餘總額(啟動金及立減額),一目了然。

「電消優惠」自5月10日起接受網上登記,截至5月31日,已有56.2萬名居民完成登記,當中26.6萬人登記移動支付,29.6萬人登記消費卡。

其中,已有44.7萬名居民領取了優惠,包括24.1萬人的移動支付工具已獲得金融機構自動注資,及20.6萬人已經拍卡領取優惠或領取了新消費卡。

跨部門監管巡查打擊違規

經科局和消委會跨部門協作,持續進行價格監察工作,密切留意物價變動情況,迅速跟進居民舉報的個案。並向多家商戶派發宣傳單張,提醒商戶必須嚴格遵守優惠使用規則。

居民及商戶須遵守「電消優惠」的各項使用規則,「電消優惠」僅可用於使用範圍內的商戶、不得以任何方式套現、不得以任何不當方式使用或取得消費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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