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通推出「我的照片」功能 多個公共部門的服務均適用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由今日起推出「我的照片」功能,多個公共部門的服務均適用。用戶可透過自拍或上傳由照相館拍攝的證件相片,亦可上傳子女照片,用作辦理相應公共服務,包括暑期活動、市政署11個項目、退休基金會4項服務等;同時,行政法務範疇轄下部門的線下櫃枱共19項服務設現場收取電子相的功能。
其中,身份證明局接受可使用與獲局方認可的26間照相館的證件照,為年滿18歲戶主或戶主5歲以下子女,辦理《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澳門特別行政區旅行證》及《澳門居民往來香港特別行政區旅遊證》。申請過程中,旅行證件申請人須使用半年內拍攝的「我的照片」內的證件相,作為申請旅行證件提交的相片,相片規格須符合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所定的標準。為未成年人在「一戶通」辦理旅行證件申請時,申請人及其父母/監護人須同時在場進行面容識別核實身份。年滿18歲的申請人須親臨身份證明局領取證件,18歲以下的申請人則須由其父、母或監護人代領,實現「只行一次」辦妥證件的目的。
市政署轄下5項服務(共11個項目)須要申請人遞交吋半的個人及或成員照,包括街市攤位的租賃申請、街市臨時流動攤位准照續期、小販其他申請事項及「市政之友」會員卡的申請亦適用「我的照片」。退休基金會的會籍登記及重新登記 、補發及更新等4項服務也適用「我的照片」。行政公職局副局長吳惠孄表示, 「我的照片」 未來將會繼續延伸其適用範圍至其他範疇的線上及線下服務項目內,尤其包括駕駛執照續期、申領國際駕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