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新邨兇殺案兇手監獄自縊亡

死者於2020年被司警拘捕(資料圖片)

司警局昨日下午通報,司警報案及緊急行動中心於昨日04時52分,接獲澳門仁伯爵綜合醫院來電通知,一名女在囚人士較早前在路環懲教管理局倉區內上吊自殺,經消防救護車送院搶救後證實死亡,故要求該局派員到場處理。據悉,該名女在囚人士為兩年多前的八達新邨報復式滅門兇殺慘案的兇手。

據司警調查,懲教管理局警員表示,於昨日凌晨03時26分巡查倉區時一切正常,直至03時40分再次巡查時,發現該名在囚人在囚倉內的洗手間以毛巾自縊,於是立即將其解下,當時其仍有微弱心跳及呼吸,獄方醫護人員到場進行急救,並召喚救護車將其送往仁伯爵綜合醫院,惟經搶救無效。另據警員稱,死者生前曾在獄中作出企圖輕生行為,故獄方一直安排精神科醫生為其診治及持續跟進。

司警稱,經對屍體表面進行檢查,死者身上沒有明顯及足以證明由刑事成份所造成之傷痕,而在案發現場亦沒有發現遺書。案件初步列作屍體發現處理,死因有待法醫檢驗確定。案件已交由調查科跟進。

據悉,死者姓廖,女性,35歲,內地居民,為2020年1月19日下午的八達新邨報復式滅門兇殺慘案的兇手,死者因與男戶主涉及十多年前的一段情緣,帶同利刀、摺刀、冰銼及辣椒粉等武器登門作案,過程中殺害男戶主妻子,重傷男戶主5歲兒子和母親,司警於2020年1月拘捕死者並以加重殺人及禁用武器等罪名移送法辦。初級法院審理案件後,裁定廖某以既遂方式觸犯一項加重殺人罪及一項禁用武器罪,分別判處20年徒刑及3年徒刑,並以未遂方式觸犯二項加重殺人罪,分別判處4年徒刑及6年徒刑。數罪並罰,合共判處24年徒刑的單一刑罰。及後廖某不服,向中級法院提起上訴,但被該院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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