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汪促加快推公資法加強事前監督

社會冀廉署調查事件中有沒有官員失職和企業違規

審計署日前公佈《文化產業基金的資助監察工作》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報告中直指文化產業基金在機制建立及執行上存在缺陷,且對不少問題及現象視若無睹、把關不嚴。立法會議員李良汪認為,除了要完善文化發展基金資助程序和身監察職能,確保公帑得到善用外,官員善用公帑的意識及思維也是關鍵所在,他並促請政府加快《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出台,加強政府對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資助的的事前、事後監督,確保公帑合理運用。

李良汪

完善制度提高官員善用公帑意識

李良汪認為,審計報告揭示基金長期以有缺陷的措施處理關聯交易的開支,導致無法掌握開支與價格的合理性,管理明顯被動、消極。以轉租為例,基金自2019年起,已通過內部《監察流程指引》,要求受資助企業提交轉租相關證明文件,證明基金內部亦發現有關問題,惟實際操作上,即使受資助企業沒有提交,基金亦不會跟進追收,最後更核銷轉租開支,他批評基金後期在明知的情況下仍「愛理不理」,直接造成開支合法性存在漏洞。

現時廉署已介入調查,倘最後調查結果顯示當中存在不法情事,當局必須依法追回相關款項。但由於現時相關案件仍處於調查階段,而審計署作出的衡工量值式審計,只對相關部門使用款項的合理性及實效作出審計,亦即節省程度、效率和效益等。即使公帑使用非達至最大效益,亦只能從行政制度方面作出處理及跟進;故此,現時首先應透過調查,釐清事件當中是否存在違法情況,以讓當局能確切掌握後續應採取的處理方式,保障公帑使用的合理及合法性。

李良汪相信,廉政公署職責當中包括調查行政申訴及貪污受賄,相信倘當中涉及貪污犯罪,亦將會是當局開展調查的其中一個方向。而對於社會關注明顯存在問題的項目,政府會否積極追回相關批出款項。

李良汪強調,除了持續完善機制,官員善用公帑的意識及思維也是關鍵所在。由於官員的所作所為直接關乎社會整體利益,故必須調整固有思維檢視自身工作、主動查找不足及檢討工作成效,以公共利益作為施政的核心理念。

盡快訂廉署及審計署報告跟進與公開機制

另外,有意見提到,審計報告在綜合評論中提到,政府部門設有不少資助,但績效有限,尤其近年政府財政收入大減,當局更應檢討現有各部門資助的成效和績效。李良汪指出,公共財政是社會珍貴的共同資源,賦予權力讓相關部門作出資助,目的是透過公共資源及社會力量,讓居民得到最適切的服務,故此,部門更需善用相關資源,讓公帑能用得其所。現時《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已公佈,為完善資助制度、提高公帑運用的合理性及資助透明度提供法治基礎。但重中之重的《公共資本企業法律制度》尚未出台,一定程度影響整個監管系統,尤其影響事前規範制度、事中跟蹤監控、事後監督問責的力度,促請加快推進有關工作,以進一步確保公共資本企業及自治基金的運作與管理。

另外,他建議特區政府應盡快制定包括廉署及審計署在內的報告跟進與公開機制,要求各部門於指定期間內就問題改善與糾正情況向社會公佈跟進結果,增加透明度,主動接受社會監察。他補充,除了是次審計對象,建議其他公共部門及其監督實體均應了解報告所反映的內容,避免重蹈覆轍出現同類問題。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