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學生因情緒問題擅移動「天眼」被法辦

治安警稱1名中學生涉破壞「天眼」系統被法辦

1名年僅17歲的男中學生,日前涉嫌擅自移動位於外港碼頭行人隧道內的2支「天眼」系統,並將該系統的攝像頭轉向地面。治安警經調查後鎖定目標嫌犯,將其截獲,並移交檢察院偵辦。

被捕男中學生姓潘,17歲,本澳居民,涉加重毀損罪,移交檢察院偵辦。

案情指,治安警於本月8日下午接獲保安部隊事務局通報,指2支設於外港碼頭下層行人隧道的「天眼」,被1名身穿校服的人士擅自移動,並將攝像頭轉向地面,該2支「天眼」可正常攝像,但失去監察作用近2天。治安警經調查後成功鎖定目標嫌犯,並於翌日到嫌犯位於新口岸的住所將其截獲,並帶返警局調查。

治安警表示,調查期間有人承認犯案,供稱下課後獨自前往外港附近散步,行經上址時,擅自用手移動2支「天眼」後離開,他辯稱自己並無目的想要毀損相關設備,而是由於情緒原因,導致其作出相關行為。

治安警稱,若任何人士有惡意移動、遮擋或故意破壞本澳城市「天眼」系統的行為,導致其損壞、變形或失去效用等,將構成加重毀損罪,可被判處2年至10年徒刑,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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