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設查閱權限 確保電子方式送交資料不外洩

委員會主席黃顯輝(左)及秘書梁孫旭會後總結

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昨日繼續審議以《電子方式送交訴訟文書及支付訴訟費用》法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列席會議。委員會主席黃顯輝會後表示,委員關注訴訟程序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文件的保密問題,政府回應稱法院辦事處人員有一套嚴謹制度,相關卷宗人員才有權限查閱,確保資料不會讓沒有權限人士接觸,防止資料外洩。

黃顯輝又指,政府代表在會上亦強調關於訴訟程序的電子化問題,如訴訟程序的原告、被告如何透過電子方式提交文件予法院,法院是否能將收到的問題透過電子方式,通知訴訟的另外一方。政府代表稱目前已了解到相關問題,關於如何作出通知,當局正在考用不同渠道作出通知,如透過廣播電台等方式,確保當事人知悉。黃顯輝稱,會上不少委員認同政府做法,但關注具體時間表和下一步安排。

至於有關送交訴訟文書電子平台的維護問題,當局表示,平台除了日常及緊急維護外,有關電子平台會以不間斷方式持續運作,但系統故障的情況除外。而維護前,會至少提前5天通知。

此外,針對稅務方面的訴訟程序,黃顯輝稱,法案通過後,當事人可根據現時法案規定,提交稅務訴訟的文件及支付相關稅務費用,但稅務執行程序,按照稅務法典法案規定,不屬法律訴訟程序,政府仍需要與經財司研究是否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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