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場20年仍未解決誰之責? 陳澤武指衛星場猶如當年土地法一樣

多間衛星賭場需設在非博企物業內(資料圖片)

20年前各賭牌承批合同已列明賭場必須設於屬承批公司物業內,以及承批公司不能租賃地方做賭場,但衛星場設在非博企物業內問題20年來一直沒有解決,有質疑責任在於博企之餘,還存在政府監督不力。立法會二常會主席陳澤武稱,法律要遵守,合同要履行,政府現在只是把合同條文變成法律,有「隆重其事」讓大家知道之意,20年來為何承批公司都做不到合約要求,他認為「都係唔好再追究」,他個人又認為,衛星場問題與《土地法》一樣,可能政府曾對承批人作出過提醒,而承批人又認為限期內做得到合同要求。「20年政府可能有提過佢做嘢,承批公司自己要按合約,幾時做,點去做,政府無得幫。」

二常會續討論衛星場問題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繼續分析及討論《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和秘書林倫偉介紹會議情況。

林倫偉(左)、陳澤武介紹會議情況

陳澤武表示,議員昨繼續就衛星場問題進行討論,有議員提出了新論調,多名議員就未來衛星場的過渡,政府有否評估結業後對酒店、周邊經濟、就業市場的影響,也有議員關注法案訂立的3年過渡期是否足夠,倘未能如期做到分層登記,導致承批公司不能購買衛星場物業而不能再經營時,承批公司是否一定接收有關受影響員工,除了莊荷外,還包括公關、保安、清潔等員工。也有議員希望政府繼續允許衛星場經營,把過渡期延長至5年,或向衛星場業界批給賭牌等。有勞工界議員則憂慮現時博彩中介人公司的員工失業問題,政府都未能有效解決,衛星場結業將進一步推高失業率,加重本地人失業情況。以上都希望政府能一一解答。

已有1人1博企提交意見

陳澤武又透露,自政府向立法會提交該法案後,社會各界,包括6博企、博彩中介人、衛星場主、酒店負責人等都對法案發表了意見,小組會至今收到 1份來自承批公司和1名市民的意見,承批公司關注法律具體執行情況,包括公司股份、博企上市地位、股東審查要求、連帶責任;亦有市民表示支持要嚴加規管本澳博彩業。

陳澤武說,委員會已連續兩日討論衛星場問題,多名議員亦已發表意見,由於需待政府解釋,故在政府代表列席前,二常會未來將重點討論餘下的內容。

監管實體太多須政府解釋

另外,立法會法律顧問認為法案監管實體太多重,例如開設賭場須由行政長官批准,而賭場內的賭枱數目增減則由經濟財政司長批准,賭場內實務操作則由博監局負責,陳澤武形容較為複雜,希望政府清晰說明。

現行《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第3條規範獲准在娛樂場內經營之幸運博彩方式,包括百家樂、廿一點、廿五門、花旗骰、骰寶、十二號碼、番攤、擲牛、魚蝦蟹骰寶、十三張撲克、麻雀等24種,現行做法是任何其他種類之幸運博彩,須由1間或1間以上承批公司提出申請且在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發表意見後,由經濟財政司司長以對外規範性批示許可,批准後「邊間申請就只有邊間可以做」。議員關注新法表述有所改變,日後若有博企向博監局提申請,當局發表意見並得到司長許可後,是所有博企都可以經營相關博彩方式,或是只有提出申請的博企方能經營。

6大博企批給合同將於今年6月26日到期,政府可以按法律再延長相關批給合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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