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案11人被執行死刑

緬北明家犯罪集團案有新進展。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表示,已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刑事裁定書及死刑執行命令,對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等11名罪犯依法執行死刑,行刑前均安排與近親屬會見。

法院指出,上述被告因涉及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及開設賭場等多項嚴重罪行,於去年9月一審被判處死刑。其後部分被告提出上訴,但經二審審理後裁定駁回,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一、二審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對11名罪犯執行死刑。 在北京,外交部回應事件時表示,中方近年來與緬甸等相關國家持續加強合作,聯手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及相關犯罪活動,已取得明顯成效。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指出,中方將繼續深化國際執法協作,嚴厲打擊網賭電詐等跨境犯罪,切實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以及地區國家正常交往與合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