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夫婦偽造文件訛稱投資賭廳詐騙2,400萬港元

司警公布案情

司警局14日成功截獲一對涉嫌相當巨額詐騙的香港夫婦,二人以以投資賭廳之名實施詐騙,訛稱提供每月3%利潤及偽造與娛樂場合作的文件,誘騙一名非本地中年漢投資,並帶事主現場「視察」增加可信度,成功詐騙其約2,400萬港元。

涉案夫婦偽造印章及多張名片行騙

涉案夫婦丈夫姓羅、69歲,妻子姓楊、48歲,均為無業香港居民。案情指,2023年,事主經朋友介紹認識涉案香港夫婦,對方自稱其名下公司承包本澳新口岸區一娛樂場貴賓廳業務,遊說事主投資有關貴賓廳,然而事主當時未有答應。其後兩人相約事主到本澳旅遊,以每月給予投資額3%的回報遊說其投資上述貴賓廳,並以帶領其到相關貴賓廳視察、傳送名下公司與本澳娛樂場簽訂的合作協議文件相片等方式,逐步讓事主對投資貴賓廳一事深信不疑。

2023年10月底,事主轉帳200萬元人民幣至涉案男子指定的內地銀行帳戶作為投資貴賓廳的資金,並於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期間收到涉案女子給予每月6.6萬港元現金的回報。其後事主在對方多番遊說下加大投資,先後將640萬元人民幣轉帳至對方指定的內地銀行帳戶,以及將1,900萬港元現金交給涉案男子。

從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期間,事主合共投資1,900萬港元及約840萬元人民幣,並收到涉案女子給予約400萬港元利潤,惟對方自2025年4月起再無給予任何投資利潤。事主要求退還投資資金不果,遂於2025年11月20日向本局報案求助。

本局經濟罪案調查處展開調查,於2026年1月14日緝獲經關閘口岸入境的涉案夫婦,在兩人身上搜獲22.2萬港元現金、2部手機、涉案香港公司的2枚印章以及多張名片。經查,涉案夫婦利用成立空殼公司、偽造的本澳博企文件和印章詐騙事主,實際上並沒有與相關博企存在任何合作關係,提供予事主的利潤只屬其投資本金中的部分款項,以令其相信有真實回報而加大投資。

涉案證物

本局根據調查所得,以詐騙(相當巨額)及偽造文件罪將涉案夫婦移送檢察院偵辦,並繼續追查涉案贓款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