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銳敏:司法保密不宜公布是否有組別涉案

廉政公署日前揭發有人涉嫌提供金錢等利益誘使他人簽署提名表及偽冒選民簽署提名表,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盛銳敏強調高度關注事件,倘若確實有犯罪行為絕不姑息。由於相關偵查工作仍持續,基於司法保密原則,不宜公布涉嫌人士的身份,現階段不適合將涉賄選個案與任何組別扯上關連。

廉政公署於6月13日公布,發現有人涉嫌提供金錢等利益誘使他人簽署《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並有人接受相關賄賂,目的是在今屆立法會選舉中組成提名委員會。經調查發現至少5人涉案,他們分別以金錢或其他利益,誘使他人簽署及提供經簽署的提名表,當中有人承認作出有關涉嫌犯罪行為,亦有人承認曾偽冒選民簽署提名表。案作已移交檢察院,經檢察院建議,刑事起訴法庭決定對兩名主犯採用提供擔保金、定期報到、禁止離境及禁止接觸的強制措施,並對其餘3名嫌犯採用提供擔保金的強制措施。

盛銳敏表示高度關注事件,倘若確實有犯罪行為絕不姑息。他呼籲有意參選人士要共同維護選舉的秩序,確保選舉在依法、公平、公正和廉潔環境下順利舉行,任何人士切勿以身試法,違反選舉法規定。

警方拉人干預選舉?

有消息指「基層互助」的黃偉民涉上述賄選案,被問到有否涉已提交確認的提名委員會名單?盛銳敏又稱,警方或相關偵查單位在權責範圍內跟進接收到的犯罪訊息,選管會不評論,由於相關偵查工作仍持續,基於司法保密原則,不宜公布涉嫌人士的身份。

昨日有份簽名提名黃偉民參選的市民在社交平台指被司警傳召問話,有傳媒問到會否出現由警方干預政治的情況,因為一次拘捕20人已干預到選舉進程?盛銳敏回應稱,提交提名委員會名單限期是6月6日,選管會職責是依法律規定就符法律要件的組別作出確認,倘有組別不符合法律規定,選管會給予其5天時間進行彌補,現階段基於司法保密,「唔應該將在傳媒睇到嘅個案同任何一個組別扯上關連」。至於警方有否干預選舉,他不作論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