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商人東望洋新街掌摑咖啡店主 放生果刀恐嚇「下次拿把槍」後落網

治安警察局昨公布揭發一宗涉及普通傷人、持刀及恐嚇案件,拘捕一名本地男子。他疑於東望洋新街某咖啡店與男店主發生爭執期間,涉嫌動手掌摑男店主,並一度離開後折返,涉嫌將一把生果刀放在店鋪櫃枱,威嚇男店主稱「下次會帶把槍」,然後離開,待店主報案後10分鐘於附近落網。警方控以他上述罪名,移送檢察院偵辦。

男嫌犯姓黃,30多歲,本澳居民,報稱為商人,居住於案發店鋪附近。男事主20多歲,本澳居民,案發咖啡店店主。
案情指,7月28日下午4時許,案中嫌犯黃某幫襯案發咖啡店鋪期間,疑認為店鋪服務態度有問題,突然情緒激動,與身為店主的事主發生爭執。期間他疑有推撞事主,並被店鋪監控拍下他涉嫌掌摑事主面部的畫面。嫌犯隨即離開店鋪回家取出一把生果刀, 約5分鐘後,於下午4時28分持刀折返該咖啡店,並將上述生果刀擺放在店鋪櫃枱,向事主聲稱自己「下次會帶把槍」,以此威嚇事主,遺下生果刀後離開現場。事主立即於下午4時30分報警求助。
治安警察局澳門警務廳警員根據現場監控記錄,約10分鐘之後於下午4時30分,在附近截獲嫌犯。經警方查問,有人聲稱因案發店鋪服務態度問題起爭執,承認有推撞事主,及承認有回家取生果刀後持刀折返店鋪威嚇事主,不過他否認有傷害事主。
警方檢獲涉案生果刀,證實刀刃達11cm,經鑒定屬於禁用武器。警方以涉嫌觸犯普通傷人、持有禁用武器及恐嚇罪,將該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