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發起一人一信冀煞停建生態島 議員:絕不能在路環南岸填島破壞生態

生態島建成後的模擬效果圖
特區政府計劃在路環黑沙龍爪角對開海域興建生態島,所謂「生態島」,其實就是一個使用期20多年、耗資不少於155.9億元的建築廢料堆填島,俗稱「垃圾島」。計劃未見其利先見其害,社會一片反對聲音,除了造價昂貴,更被認為會危及中華白海豚生存及質疑項目沒有必要性。有保育團體及專頁更發起「一人一信」反對建「生態島」行動,籲當局煞停計劃。議員林宇滔認為,選址明顯沒有遵從中央長年要求澳門填海用地要集約利用的核心原則,澳門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已爆滿多年,關鍵是從源頭做好減廢,及早建好篩選設施,在未完成源頭減廢及資源再生重用的前提下,絕對不應、亦不能輕易填島處理,尤其不能在路環南岸的絕無僅有的天然海岸線的海面填島,破壞路環南岸自然生態環境。
生態島第一期施工及營運期合約10年
環保局現正就生態島(第一期)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一次公示,於網頁發布有關建設專案,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建築廢料出運港區,以及用海總面積約為1.4平方公里的廢料堆填區,即生態島(第一期),施工及營運期合共約10年。
生態島(第一期)位於澳門海域南面,北面距澳門路環島約1公里,東北面距澳門國際機場人工島南端約3.7公里。使用的相關航道位於出運港區和生態島之間,部分為九澳港現有航道。
根據有關規定,環境影響評價的工作主要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前期準備、工程基本情況公示;第二階段為編製完成環境影響報告書徵求意見稿後,將公示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並徵求意見;第三階段為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前,公開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並徵求意見。
環保局:目前選址的可行性為最佳
事實上,早在今年1月《海洋功能區劃》、《海域規劃》及《海域使用法》諮詢時爆出現建生態島,當時便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根據澳門海洋功能區劃及海域規劃,整個生態島項目共分兩期,總面積共2.45平方公里,使用期也超過20年。現階段粗略估算生態島造價155.9億元。
針對生態島選址,環保局局長譚偉文在今年2月曾舉行兩場面向社團和業界的介紹會,但沒有邀請傳媒出席,只是事後在2月28日發出新聞稿,提到環保局重點指出,澳門位處珠江口西側,被一條排洪、排沙線所制約,令選址實際上受到許多限制。特區政府在前期研究時,已綜合比對多個方案,目前選址的可行性為最佳。而生態島建成後,只會發展成為自然生態環保教育基地,並保持自然生態。
同時環保局又發出另一篇新聞稿指,按照國家減災委專家團隊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防災減災十年規劃(2019-2028年)》中的建議,需要盡快在澳門管理的85平方公里海域範圍內,建造融環境保護和防災減災功能為一體的建築廢料堆填區——生態島,確保澳門特區未來的可持續發展。
因此,特區政府於2020年已委託科研機構,開展對生態島選址的水利專題論證和工程可行性研究,並按序推進生態島海域使用論證報告和工程初步設計等各項前期工作。目前生態島項目各項專題論證工作正在進行,待完成後將提呈中央報批。
港海豚保育學會:填海項目沒有必要性
澳門生態島環評(第一次公示)公眾諮詢至5月9日截止,開展環評公示意味著澳門正式向中央提出填海申請,為此,本澳環保專頁「生態股長」和香港海豚保育學會在社交網站發起「一人一信」提出反對意見,呼籲大家為保護白海豚發聲,香港海豚保育學會認為,生態島不單會影響澳門生態環境,更會影響出沒在香港和其他珠江河口的眾多白海豚。

海豚保育學會提出三個重點:一、項目使珠江口白海豚面臨前所未有的隔絕風險和棲息地破壞;二、填海項目沒有必要性;三、項目破壞澳門景觀和親海環境。其中在必要性中學會指,處理建築垃圾不需用海,澳門超過八成的建築垃圾是可回收再造的惰性物料,在內地可轉化成再造混凝土、瀝青和磚塊等有用的資源。資源化再利用是可行且有效解決建議垃圾的辦法,亦能節約大量空間。 然而澳門生態島是利用大型填海作海上堆填區以丟棄建築垃圾,是廢物管理中最不可取的。
填海選址破壞海豚棲息地
海豚保育學會重申,「生態島」填海選址所在的澳門南部海域,是本地為數不多仍保持自然海岸景觀、唯一本地人和旅客親海的地方。填海不但會對天然景觀造成不可逆轉的破壞,對居民生活和旅遊造成打擊,亦會破壞海豚的棲息地而導致市民失去一個難得學習海洋生態的自然場所。
海豚保育學會也警示,「生態島」工程被拆分兩期進行環評,施工期一共23年和填海共245公頃,被拆分後進行的環境累積影響評估會被淡化低估,無論是第一期或是整個生態島項目都會造成重大生態環境風險,應該先進行充分及宏觀的政策環評論證,探索對環境影響最少、更可持續的政策方向,以最高規格保護白海豚。
林宇滔:關鍵是源頭減廢及建好篩選設施
現時本澳唯一的建築廢料堆填區由2006年開始使用,自2013年起已趨近飽和,議員林宇滔表示,澳門的建築廢料堆填區已爆滿多年,關鍵是從源頭做好減廢,及早建好篩選設施,將堆填區所有可再利用的惰性廢料及海泥進行篩選後在地或跨境利用,又或進行海上抛泥,並制訂明確可行的零建廢政策,在未完成源頭減廢及資源再生重用的前提下,絕對不應、亦不能輕易填島處理,尤其不能在路環南岸的絕無僅有的天然海岸線的海面填島。在達至零廢堆填目標後,當局才應考慮在必要時,以規模最小、對生態影響最低的大前題下,作出極度克制的填海方案。

他又指,近年亦已對建築廢料堆填區進行擴容,向外擴展南堤堰以增加陸域面積,以創造更多堆填空間,但當局至今卻仍一直稱未具條件興建永久篩選工廠,更未有明確規劃建成正規篩選設施的時間表,在本澳未有正規的惰性拆建物料篩選設施及任何建設規劃前,所有新增堆填區或跨境處理惰性廢料都是徒勞的。
選址有違中央對澳門要求和原則
林宇滔批評,政府由始至今仍從未公布生態島的其他選址與現選址方案的詳細優缺點比較,只是一再舊調重彈指出現選址為最佳方案,且更聲稱選址由內地專家論證,實有以偏蓋全、委過他人之嫌;亦完全未有回應在港珠澳人工島南部、新城A區東側,完全不影響現有航線、防洪排砂線及所有用途之位置,為何沒有納入考慮的選址之一,今次選址亦明顯沒有遵從中央長年要求澳門填海用地要集約利用的核心原則。
他又提到,國家主席習近平2009年來澳門視察時亦特別明確指出澳門要處理好保護與開發之間的關係,要保護中有開發,開發中有保護,就如路環列為生態保護區般。而上屆政府向中央倡議在路環更南、離岸更遠海面填海的第四空間方案亦被中央明確駁回;旁邊橫琴島南岸多年前提出的填海方案亦同樣未能成功。上述事例均明顯反映,不在路環南部填海,已是中央及澳門的明確共識。更重要是,由於路環南岸長期維持自然生態環境,該處不單成為一級國家重點保護物種的中華白海豚不同種群的社交走廊,更是澳門海上活動及帆船比賽的重要用地,在本澳85平方公里管理海域中其生態價值及使用價值為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