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網店經營名貴手袋手錶 本澳女子涉騙389萬被拘

警方發佈案情
司警前日偵破一宗相當巨額詐騙案。案中本澳女嫌犯疑他人合夥經營網店,遊說四名本澳女事主,稱可以代購名貴手袋、手錶,亦可以寄賣事主自己的名貴手袋等物品。四事主多次幫襯,但錢款及寄賣的財物皆被嫌犯私吞,合共損失389萬元。司警前日拘捕該名女嫌犯,控以她相當巨額詐騙罪,移交檢察院偵辦。
嫌犯姓李,38歲,女,澳門居民,報稱為家庭主婦。案情指,1月19至29日,司警局先後接獲4名本澳女事主報案,她們報稱認識女嫌犯,皆受騙,合共損失389萬元。
第一名事主於2022年3月開始,向嫌犯先後支付現金56.1萬澳門元,打算買4個名貴手袋。她亦將自己3個手袋、1隻手鐲、1個銀包及兩隻手錶,交給嫌犯寄賣,合共價值191萬元。及後,嫌犯既無法助事主購買手袋,亦沒退還寄賣的財物。該事主合共損失247.4萬元。
第二名事主於2021年期間,先後6次向嫌犯購買手錶,支付了149萬元,但遲遲未收到貨。期間嫌犯曾退還約21萬元,但事主最終仍未能拿到手錶。該事主共損失128萬元。第三名事主於2022年支付10萬4,200元,打算買一隻名貴手錶。第四名事主2022年支付35,520元購買一隻手錶。該兩名同樣無法取得購買的手錶。
2月27日,司警前往嫌犯住所附近,成功將其帶她截獲,並返司警局調查。經調查,嫌犯此前確實曾經營網店,但2022年疑經營有問題,無能力助事主購買上述名牌手袋及手錶。她聲稱因家中需要日常生活開支,於是將事主支付的款項及將寄賣的物品據為己有。
司警同日控以她相當巨額詐騙罪,移交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