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貴涉10億美元詐騙案 紐約法院判囚30年沒收近9億美元非法所得

潛逃美國多年的中國富商郭文貴,因涉及逾10億美元投資詐騙案,昨日被美國紐約曼哈頓聯邦法院判處監禁30年,並須沒收約8.89億美元非法所得。檢方表示,案件反映無論財富或知名度,都不能凌駕法律之上。

57歲的郭文貴於兩年前經陪審團審理後,被裁定12項控罪中的9項罪名成立,包括證券欺詐、電訊詐騙及洗黑錢等。法官托雷斯宣判時讀出多名受害人的陳述,指出部分投資者因受騙而失去畢生積蓄,甚至導致家庭關係破裂,認為郭文貴至今仍未表現出悔意,因此判處30年監禁,並下令沒收犯罪所得。

檢方指出,郭文貴利用支持者對他的信任,以投資加密貨幣及其他金融項目為名,於2018年至2023年間騙取大批投資資金,涉案金額超過10億美元。調查顯示,他將大量資金用於購買豪宅、名車及超級遊艇等奢侈品,供個人享樂。

郭文貴曾是中國內地地產商,2014年因涉嫌多項罪名離開中國,其後輾轉香港及英國,並於2017年前往美國,透過網絡平台發表批評中國政府的言論,吸引大批支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