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司:公務員10年調薪5次累計增幅逾13.25%

黃少澤

議員高天賜提出口頭質詢,要求調升公務員薪酬,行政法務司司長黃少澤指,由2017年至2026年10年間,公務人員薪俸點金額共調升了5次,最近一次是2024年,薪俸點金額由2017年的每點83元至現時的94元,累計調幅為13.25%。

高天賜

高天賜指,政府持續不調升薪酬已使大多數工作人員失去動力,尤其是前線的工作人員,由於自特區成立以來累積的通脹,他們的購買力大幅下降,許多人被迫跨境居住和購買生活必需品。同樣令人沮喪的是,一再拖延檢討調升一般職程和特別職程薪俸表的薪俸點。各類津貼數10年來未曾調升,因而與當前現實脫節,有必要應對當前情況作出調升,包括經濟發展狀況、日趨複雜且日益繁苛的社會需求。領導及主管人員的薪俸點既缺乏吸引力且與現行職責不符,政府會否調升?

列席會議的黃少澤回應表示,關於公務人員薪酬調整,特區政府遵循行之有效的既定機制,評議會的意見僅作為政府決策的參考,不具備最終決定權,特區政府會在充分研究分析評議會的意見基礎上,結合整體施政需要作出決定,因此評議會的討論內容不宜對外公開。

他續稱,特區政府一直按有關機制處理公務人員調薪事宜,由2017年至2026年10年間,公務人員薪俸點金額共調升了5次,最近一次是2024年,薪俸點金額由2017的每點83元至現時的94元,累計調幅為13.25%。雖然薪酬待遇有助吸引優秀人才加入政府團隊,並激勵公務人員向上流動,但領導及主管人員作為特區政府管治團隊的核心骨幹,除相關專業能力外,更需具有擔當和使命感,以及服務澳門建設澳門的貢獻精神,這亦是行政長官對本屆政府施政團隊的要求。

各級薪酬設置具嚴謹和合理性

黃少澤指出,特區政府各層級人員的薪酬設置具有嚴謹的層級關係與合理性,領導及主管人員為既定薪酬點,一般職程人員則需按服務年資、評核表現及晉級培訓等要件逐步晉級,從入職薪酬經過一定時間提升至所屬職程的頂點薪酬。兩者薪酬結構存在複雜的層級關係,彼此牽連,無法單獨考量。倘調整領導及主管人員薪酬,將涉及整體公務員體系的設置、管理與結構關係,以及政府固定長期開支,須廣泛凝聚社會共識,並進行審慎分析和研究。

另外,根據第1/2000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薪酬制度》第2條第2款的規定,行政長官的薪俸會按照公職薪俸表100點數值的修改比例自動調整。因此,在公務人員薪酬調整時,行政長官及與其薪俸掛鈎人員,包括主要官員、立法會主席、議員、法院院長、檢察長及司法官等,其薪俸均會自動按相同比例調升,相關權益並未被忽視。若要調整與行政長官薪酬掛鈎人員的薪酬點,須以行政長官薪酬的調整為先決條件,已非單純的薪酬技術調整範疇,關乎特區總體政策,涉及法律制度、公共財政,以及社會價值判斷等多個層面,需取得全社會的最大共識。

調升公務員津貼須審慎考慮大局

對於議員陳孝永要求優化基層公務員津貼。黃少澤表示,特區政府理解公務人員對調整津貼的訴求,但政府施政需從大局考量,尤其是調升公務人員津貼涉及公帑開支,更要周詳考慮,包括津貼佔薪酬的比例、政府剛性開支的增加、私人市場薪酬水平的平衡等問題,需審慎研判。現時公務人員普遍符合條件收取的年資獎金、房屋津貼、家庭津貼、結婚津貼、出生津貼等已按薪俸點計算,實際金額隨薪俸點金額上升而相應增加。

黃少澤稱,政府多種措施針對性幫助有實際困難的基層公務人員,包括向薪俸等於或少於220點且符合條件的人員每月發放的「卑親屬開支補助」;每名入住安老院舍的長者可獲發放2,820元「安老院舍補助」;若人員仍有生活困難,可再申請每月1,410元至2,820元的「生活補助」。未來特區政府會以精細化管理為方向,持續評估及適時完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包括特別職程的設置、職務內容等,並會持續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研究修法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以回應社會發展及公共行政改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