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4月1日接受網上登記

黃少澤(右)和阮佩賢

2025/2026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將於4月1日至5月29日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3,300元的學習用品津貼,發放津貼的要求與去年基本相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代局長阮佩賢表示,今次預料約2.69萬名學生受惠,總預算約8,900萬元。另外,在廣東省就讀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由4月20日至5月15日接受申請,津貼款項將於同年10月起發放。

行政會完成討論《2025/2026學年大專學生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由行政會發言人黃少澤和教育及青年發展局代局長阮佩賢作出介紹。

黃少澤表示,為體現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對大專學生的重視和關心,支持其購買書籍、參考資料和學習用品,自2011/2012學年起,特區政府向符合規定的大專學生發放學習用品津貼。

凡持有澳門居民身份證,並於2025/2026學年在澳門或外地修讀獲認可的公立或私立高等院校所開辦的頒授學位或學習期不少於2學年的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於2026年4月1日至5月29日期間在網上登記,經批准後可獲發澳門元3,300元的學習用品津貼。

發放津貼的要求與去年基本相同,受益人須提交證明文件,包括修讀課程的名稱、課程設定的一般修讀年數的下限及首年註冊入讀該課程的學年。凡就讀於澳門高等院校的學生、在外地修讀高等教育課程並獲本澳公共實體發放獎、助、貸學金的學生,以及修讀由本地機構協辦並獲特區政府許可在本澳運作的課程的學生,均可豁免遞交在學證明文件。

學習用品津貼自登記期屆滿之日起60日內,或自遞交所欠文件、資料或補充說明期間屆滿之日起60日內存入受益人提供的其在澳門銀行開設的澳門元帳戶。法規自公布翌日起生效。

在粵澳生學費書簿津貼4月20日起申請

另外,行政會完成討論《2025/2026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行政法規草案。黃少澤表示,為延續粵澳兩地在教育領域的合作,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擬於2025/2026學校年度繼續向在廣東省就讀非高等教育階段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學生發放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由於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澳人子弟學校」學生於2025/2026學校年度起受惠於澳門教育制度的福利,如書簿津貼、免費教育津貼或學費津貼,故不屬於2025/2026學校年度廣東省學校就讀學生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的受惠對象。

2025/2026學校年度學費津貼及學習用品津貼的申請條件及發放津貼金額與上年度相同。學費津貼方面,每名學生的學費津貼金額根據就讀學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學費確定,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澳門元8,000元,小學、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上限維持澳門元6,000元。而每名學生的學習用品津貼金額維持為定額,學前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澳門元1,150元,小學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澳門元1,450元,初中及高中教育階段津貼金額為澳門元1,700元。

就讀高中教育的學生須於2026年6月至8月期間,修讀由教育及青年發展局組織的、旨在加強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治、經濟及文化,以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最新發展等方面認識的課程,課時不少於12小時且學生出席率不得低於80%,方可獲發放津貼。

為使申請人有充裕時間提出申請,申請期增加至26天,即須在2026年4月20日至5月15日期間向教育及青年發展局提出申請,津貼款項將於同年10月起一次性轉入申請人的父母任一方、監護人或成年學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銀行帳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