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薪利誘九人赴台參與電騙 司警破犯罪集團拘六本地男女

六名嫌犯移送檢察院偵辦
9名本澳人士去年受到高薪利誘到台灣做「車手」,協助詐騙犯罪集團收取詐騙款項,親屬發現與他們失聯後報案。司警經調查發現有6名澳門男女疑受台灣詐騙犯罪集團招攬,以高薪利誘澳門人到台灣從事詐騙活動,在本月13日上午在多區及口岸拘捕上述6名嫌犯,落案控以「犯罪集團」罪,案件昨日移送檢察院偵辦。
被捕6人分別為5男1女,均透過社交網結識成朋友,當中報稱夜校學生的22歲歐陽某和報稱銷售員的37歲廖為台灣詐騙犯罪集團中為骨幹成員。其餘成員分別為,姓羅,22歲,報稱無業;姓鄭(女),17歲,報稱夜校學生;姓張,27歲,報稱外賣車手;姓談,43歲,報稱保險從業員。

案情指,司警去年9月開始陸續接獲9名澳門男女的親屬報案稱,與對方失去聯絡,要求協助。經調查發現,上述9人包括8男1女,當中3名中年人、5名年青人及1名未成年人,均受到案中6名嫌犯在社交網發布日薪1,000至1,500澳門元不等的高薪職位,利誘到台灣從事收取詐騙款項的「車手」,獲取數千至數萬元報酬,最終被當地執法人員拘捕並判處監禁3至8個月不等。

其中4人刑滿獲釋回澳後,司警接觸各人跟進調查,有人聲稱明知可能犯法,仍心存僥倖,因貪圖小利而犯案,亦有人抵台後隨即被扣押證件,被迫詐騙他人和做「車手」搬運騙款。

司警在調查中亦發現,案中兩名骨幹成員可獲澳門「車手」在台灣每次收取騙款總額1%至3%的不法報酬,但兩名骨幹成員合共收取了多少不法收益,以及其餘4名嫌犯收取多少不法報酬等資料,仍有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