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舊區重建必須直面高樓齡大廈僭建物問題 凍結不理任由實體自生自滅最終只會養癰為患(二)

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陳溥森

眾所周知,澳門現有各式樓宇建築有6,000多幢,但具三十年樓齡或以上的商住及工業樓宇就有4,838幢,其中七層以下的低層建築就佔有3,500多幢,大廈外牆還附設有19萬多個花籠、雨篷、天台、晾衫架、冷氣機架、排氣管等僭建物,還有數以千計的天台屋等。當年,政府為解決大廈僭建物問題,曾經大鑼大鼓雄心勃勃地構想以祐漢和新橋兩個舊區作為先行試點,然而不知何故該計劃只聞雷響不下雨,在公佈不久便偃旗息鼓,後期竟無疾而終。

為鼓勵大廈業主做好大廈外牆維修保養和僭建物自願拆卸工作,政府早在2013年3月18日便實施了《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隨後在2024年10月6日又實施《樓宇維修資助及無息貸款計劃》,但這兩項措施都牽涉到要對單位外牆僭建物的清拆,要按原設計圖紙還原建築結構的問題,眾多單位業權人便望而卻步。因為業權人衡量輕重後認為此舉得不償失,便索性按兵不動聽天由命。然而歲月不饒人,隨著時間的推移,不少高樓齡大廈的數量在不斷增加,原有的高齡樓宇很快陸續進入水泥鋼筋正常使用的年期上限,再加上在颱風季節經常遭遇暴風驟雨的衝刷,其老化殘損程度不斷如快,事態日趨嚴重。照此情勢發展,相信在可見的不久將來,發生大範圍重大問題的節點,遲早都會出現,至於這塊燙手生芋最終在那年那月被那屆政府承接則唯有天知。

據有關資料顯示,去年全澳共批核512個樓宇維修資助,涉及樓宇458幢,批核金額共5500多萬元。去年樓宇維修保養工程計劃收到213宗申請,相較2023年的145宗,急增47%,從另一個側面折射出樓宇需要維修保養的情況在逐年加劇,在大幅上升。雖然《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提及建築物需要在自發出使用准照之日起滿十年,或進行該等工程後每隔五年,需要對建築物開展必要的保養及維修,但實際執行如何,包括官員在內大眾都心中有數。對高樓齡樓宇外牆僭建物的徹底處置,政府似乎在持著「靜觀其變」的態度,民不動,官蟄伏。既不高調「一刀切」全面強行拆除,但又不允許單位業主私下或明或暗地予以加固、翻新、維修。總之是用「凍結」的手法去處理,任由外牆和天台僭建物在風吹雨打中自生自滅。

高齡樓宇外牆僭建物的存在影響範圍廣,牽涉數量大,當局常把歷史上特定時期形成的違建,與惡意違法侵佔公共資源的行為相提並論混為一談,才引起社會的關注和眾多小業主的抵觸。(待續)

作者:澳門社會民生促進會永遠榮譽會長陳溥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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