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無障礙環境不再障礙重重

無障礙環境建設關乎著弱勢群體的權益保障,更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日前,審計署公佈《視障人士的無障礙步行設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明確批評本澳無障礙設施呈現碎片化、分散化,《康復服務十年規劃》所建設的設施欠缺觸覺引路帶接駁、主要公共場所欠缺觸覺引路帶接駁、觸覺引路帶建設欠缺連貫,難以讓視障人士出行。
特區政府重視構建傷健共融社會,於2013年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研究小組,2016年制訂《2016至2025年康復十年規劃》以及設立康復服務十年規劃跨部門策導小組。但本次審計報告揭露了本澳無障礙環境存在明顯弊病、跨部門策導小組的執行力不足,未能有效達至預期目標。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本澳持有效殘疾評估登記證總人數為18,178人;2023年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超過9.5萬人,佔比16.7%;加上有無障礙需求的孕婦、兒童、傷病人員等人群,社會對無障礙環境的需求廣泛而迫切。但現實情況卻是:台階附近配備輪椅坡道,但坡面太陡、太滑或存在小坑窪,難以讓輪椅通行;馬路上的觸覺引路帶連結不完整,時常出現組件拼接錯誤、老化等;無障礙衛生間大門緊鎖不開,需要打電話找專人開門……種種情形都影響有需要人士使用無障礙設施,為其生活帶來不便。
我國去年9月1日正式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作為我國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專門性法律,明確了無障礙環境建設的原則、目標、措施和責任主體,為殘疾人、老年人等群體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社會生活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2024年2月至8月,全國各地主動聚焦無障礙設施建設、無障礙信息交流、無障礙社會服務中存在的突出違法問題開展公益訴訟監督,共立案辦理無障礙環境建設公益訴訟案件1616件,同比增長165.79%。通過法律有力護航無障礙環境建設,落實法律要求,加強監督,督促嚴格執行,這一點值得本澳政府借鑒。
無障礙建設更需要聆聽使用者的意見。不僅需要在前期設計時廣泛徵求意見,還需要在竣工階段開展體驗測評、做好調試整改。此外,亦要注重無障礙設施與社區設施同步規劃建設,並與周邊無障礙設施有效銜接、實現貫通。最重要是推動全社會增加參與無障礙環境建設的意識,形成人人關心、人人參與無障礙環境建設的良好氛圍。 無障礙環境建設利國利民。讓弱勢群體不再蝸居在社會邊緣,而是從容地走向社會,成為集體生活中的一份子。
作者:陳曉婷 時事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