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工作報告曝光多宗公共部門失職投訴案件

廉政公署去年工作報告曝光多宗涉及公共部門失職的投訴案件,包括房屋局解除社屋租約存在程序瑕疵,以及體育局對於游泳總會排斥部分體育社團加入的做法,也未能切實審查其合法性等。
報告提及,社屋租戶遭房屋局解除租約並提出司法上訴,行政法院裁定房屋局的聽證程序存在瑕疵而撤銷解除合同決定。房屋局沒提起上訴,亦未安排租戶重新入住,直到廉署介入後,房屋局才安排租戶的重新入屋手續。廉署提醒房屋局應持續履行審查及監察社屋住戶居住情況的責任,確保公屋資源得到妥善利用。
某游泳協會代表向體育局反映,遭中國澳門游泳總會(泳總)拒絕成為成員屬會,但體育局並未採取行動。廉署調查發現,泳總是本地唯一獲體育局認可及賦予特權的游泳體育總會,只有成為其成員,體育社團方有資格參加其主辦的各類比賽。然而,體育局卻以此屬社團內部事務而採取不干預的態度,未能切實調查泳總決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在廉署介入後,泳總最終接納包括投訴人在內的多個體育社團成為其普通會員。
報告還提及,有殘疾人士投訴身份證明局只要求其打印指紋,忽視其簽名意願,僅在身份證簽名欄內註明不懂或不能簽名。廉署指出,在投訴人成年後,身份證明局延續之前的做法,未要求提供阻礙簽名能力的證明,尤其未釐清有否違背申請人的個人意願,完全未予考慮殘疾人士權利公約的相關規定。經反映意見後,身份證明局已檢視工作流程,將先了解申請人的身體狀況及簽名意願,已修訂相關工作指引。
澳門與內地駕照互認實施後,澳門居民以澳門駕照換領內地駕照僅收取10元人民幣,與澳門居民持內地駕照申換澳門駕照收取2,000澳門元存在明顯收費差異,有居民就此向廉署投訴,質疑交通局有關收費的合法性。廉署經審視有關駕照互認協議、《道路交通規章》及有關收費的行政法規,認為在無其他特別規定的情況下,交通局做法無違反現行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