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正爭取推進本澳保險業務於橫琴辦理

陳澤武(右)
立法會二常設委員會昨與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及其他政府代表就《保險中介業務法》法案修改文本作討論。法案修改文本中建議,原本由經財司決定的保險中介業務處罰將改由金管局負責,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於會後表示,相關安排是符合國際規範,又指政府代表會上透露,正爭取於深合區保險服務中心內分兩階段推進本澳保險業務的辦理。
二常會昨與政府代表就《保險中介業務法》法案修改文本作討論,新文本中建議,原來的由經財司決定的保險中介業務處罰將改由金管局負責。陳澤武會後表示,政府代表指相關修改主要是考慮相關的違法情節比較輕微、所提交的文件比較瑣碎等,相關安排亦是符合國際規範和國際潮流,因此作出相關修改。
陳澤武又指,政府代表會上回應委員提出能否在內地簽署本地保單的提問時表示,正爭取於深合區保險服務中心內,分兩階段推進本澳保險業務的辦理,目前正爭取以深合區保險服務中心作為試點,已在澳門購買的保險產品的內地人士及深合區澳門居民,可以在此中心辦理續保、理賠,退保等事宜,下一階段會再進一步爭取,在深合區保險服務中心內可以簽署本澳的保險合同。
此外,在適當資格審查的條文中,陳澤武表示,新增了清洗黑錢、資助或參與恐怖主義犯罪等人士,不能恢復其保險中介人准照。至於對現有的保險中介人作出過渡安排,他引述政府代表指,目前有535名保險中介人未有獲保險公司聘用,只屬推銷員性質,《保險中介業務法》法案生效後,相關人士需要於法案生效後6個月內獲保險公司受聘,其保險中介人資格方可獲得過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