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務局:旅遊娛樂用地可兼容住宅用途
城規會昨日下午討論十二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其中一份為南灣大馬路701-723號及美麗街12-14號的規劃圖草案,新草案除原有商業用地用途外,新增「TD1類旅遊娛樂用地」(即酒店業或博彩經營場所),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獲得通過。委員關注區內有不少民居,但未有加入住宅用途,工務局回應稱,旅遊娛樂用地可同時兼容住宅用途。
獲通過的規劃圖草案是第2次送交城規會討論,草案原本建議為商業用地,新規劃圖草案較上一份草案增加「TD1類旅遊娛樂用地」,有意見擔憂美麗街連排式建築物倘全部重建增高將會造成屏風效應,亦有委員指出,相關的街區長約200米,大概有10個地段,之間真的是沒有空隙,若未來均建成MA級建築,或需要風流評估及分析以釋除公眾的疑慮,亦有委員關注新增「TD1類旅遊娛樂用地」後建築的住宅用途有否改變。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廳長梁耀鴻回應時表示,當局因應城規會及公眾意見,新規劃圖草案增加「TD1類旅遊娛樂用途」,「TD1類旅遊娛樂」用地可兼容住宅用途,只要旅遊娛樂用途面積大於50%即可。樓宇高度需考慮地積比及覆蓋率等多項建築指標而設計,未必達到最大的建築高度,具體視乎建築設計。
他指出,目前只要求塔樓面寬超過70米的樓宇,進行空氣流動評估及倘有緩解措施,暫時未有針對整條街(空氣評估)手段。未來詳細規劃會針對每個區域適當設置空隙,讓空氣流動,以減少屏風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