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會昨分析《公共採購法》法案
立法會第一常委員會昨召開會議,細則討論及分析《公共採購法》法案。立法會第一常委員會主席李靜儀表示,有委員提出,希望未來可以更好落實《公共採購法》法案中透明及公開、公平競爭原則,包括盡量公開標書,供公眾知悉。
法案建議設立透明及公開原則、公平競爭原則、無私原則、恆定原則,委員會關注透明及公開原則、公平競爭原則的操作機制,尤其是透明及公開原則提到採購實體應保證將來與本法律規定的公共採購程序的有關資訊性資料適當公開,希望政府說明何謂適當性,亦有委員提出盡量公開標書供公眾知悉。
委員會同時對迴避制度中的迴避對象和保密義務作出關注,提出除了法案中列出的適用對象外,過程中所涉及的其他工作人員是否同樣應該遵守?至於候選人及投標人需具備其活動合適性及廉潔性和不被接納原因,委員會都希望政府代表未來能作一步解釋。
李靜儀補充指,委員會關注到,該法案未來實施後與74/99/M號法令之間的關係及協調。一常會今(7)日將繼續討論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