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3月起處深合區澳人 可今起向社保聲請視為在澳時間

社保基金昨舉行新聞發布會
為配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實施,由去年(2023年)3月1日起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的澳門居民,可由即日起(2月1日)向社保基金提出聲請,以重新計算其雙層式社保制度中有關身處澳門的時間。相關聲請人須填寫社保基金專用聲明書,聲明身處深合區原因、時段、住址與澳門的聯繫情況,同時須提交相關工作證明、在學證明或居住證明等,可透過親身或郵寄方式提出申請,批覆時間約60日。
社保基金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講解相關政策。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容光耀表示,特區政府正配合國家政策,加快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建設,持續完善便利澳門居民在橫琴深合區工作生活的政策措施,鼓勵居民前往橫琴深合區發展。
容光耀續說,在社會保障方面,本澳現行的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已能配合澳門居民融入橫琴深合區生活、工作和學習。而為了確保受惠對象與澳門有較緊密聯繫,維護公帑的合理運用,社會保障制度中的任意性制度登錄及非強制央積金制度內的政府撥款均有身處澳門最少183日的要求。同時法律亦訂明可被視為身處澳門的例外情況,如不符合此等例外情況且具備適當理由,也可向社保基金提出申請。
容光耀指,隨着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通過《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並自2023年3月1日起實施,加上特區政府亦陸續公佈有利政策等,相信越來越多澳門居民會到橫琴深合區發展。為保障部分未能符合法律所指的明確原因、且原本常居澳門的居民,其雙層式社會保障制度的權益不因前往橫琴深合區發展而受影響,自《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發展促進條例》實施該日起、即2023年3月1日或以後,因前往橫琴深合區學習、就業、創業、生活等情況,可納入為「人道或其他適當說明理由」例外情況中不在澳的適當理由。

他提到,當居民有需要申請任意性制度登錄或主張有權列入非強制央積金政府撥款名單時,可以「適當說明的理由」向社保基金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澳門居民,經審核批准,其在橫琴深合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時間。經與法務部門研究有關政策關於183日身處澳門的規定,社保基金可透過修訂例外性規定的內部審批準則,並按現行的處理機制作出審批,以便更快地落實政策便利居民。
容光耀又表示,現時有不少在橫琴居住的澳門居民是「琴澳兩邊走」,好大程度上已符合雙層式社保制度所規定的居澳183日的要求,相信初期提交聲請的居民不會太多,社保基金亦配備足夠人手應對。今次推出的政策用意是更好地保障居民的權益,例如是一些澳門青年長居深合區創業、退休人士到深合區生活情況等。
社保基金公積金綜合事務處處長何凱生介紹,相關聲請人須填寫社保基金專用聲明書,聲明身處深合區的時段和住址,說明身處深合區的原因以及與澳門的聯繫情況,同時也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工作證明、在學證明或居住證明等。經審核批准,其在深合區的期間可視為身處澳門的時間。至於原先已符合現行法律訂明的各種原因,居民則可沿用原有手續辦理。居民如有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