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倡家事調解員組成更多元化
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去年出席立法會就2024年度行政法務範疇施政答辯期間,曾透露《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今年將會納入立法計劃。婦聯副理事長黃潔貞昨表示,由於現時家事調解非強制制度,至今成功個案並不多。她希望未來透過《家事案件調解制度》中的強制性調解制度,幫助處理家事調解,夫婦關係的修復。
在婦聯統籌及支持下,澳門家事調解協會於2019年成立,黃潔貞昨指,澳門家事調解協會成立個案種類除離婚外,家事糾紛、因子女管教、家暴引起的個案亦有,由於現時家事調解非強制制度,當事人考慮到最後未必能透過家事調解有效解決或就其家庭糾紛、夫婦關係等達成共織,故至今成功案例不多。
《家事案件調解制度》法案今年將會納入立法計劃,黃潔貞表示,希望未來透過《家事案件調解制度》中的強制性調解制度作為切入點,幫助處理家事調解,夫婦關係的修復。
至於內地家事案件調解員由律師擔任,黃潔貞指,婦聯培訓的家事調解員職業背景比較多元,有律師、社工、社會工作者等,她認為,此種多元組成的家事調解員功能性會比較強,她期望日後家事調解員的組成及職業背景可以較多元,令調解方式更多元化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