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行政長官選舉法必將推動特區政府事業邁上新台階

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將於明2024年起生效。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指出,這次修法的重點是對參選人的資格審查訂定明確規定,並將相應的標準法定化。其中,國安委負責行政長官參選人資格審查,若有事實及行為證明參選人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和澳門特區等,則視為無參選資格,相關決定不得提起聲明異議或司法上訴。
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面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政府的應有之責,完善行政長官選舉機制,確保愛國者進入特區政府治理體系當中,是特區政府的應有之義。只有全面貫徹好「一國兩制」,落實好「愛國者治澳」原則,才能維護好由憲法和基本法組成的憲制秩序,才能更好維護「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與此同時,立法會通過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是全澳市民的共同意願,更是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意願,只有實現了這一共同願望,才能讓澳門在經濟上實現適度多元化發展,才能實現民生社會穩定,才能讓澳門居民可以達致安居樂業,才能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明年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第六屆行政長官選舉,相信在新修改的法律支撐下,必然能夠順利選出能夠愛國愛澳人士成為特區領頭羊,帶領澳門社會各界更好向前發展,使得澳門「一國兩制」事業成功邁向新篇章,使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事業邁上新台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