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演唱會監管及打擊黃牛

繼台灣人氣樂團五月天演唱會假唱風波後,台灣歌手楊丞琳在河南鄭州演唱會上稱「河南人愛騙人」一事引發熱議。事後,楊丞琳發文致歉稱相關話語是「冒犯並沒有禮貌的玩笑」「接受大家指正和批評」。鄭州市文廣旅局昨日表示,主管部門正按法律法規對此事展開調查。演唱會主辦方南京某公司負責人稱,已接受了演唱會主管部門的約談,正等待處理結果。

內地演唱會接二連三出現問題,回顧較早前,香港歌手陳奕迅在本澳舉行的演唱會上被聽眾要求「說國語」,他先是以泰文打招呼作回應,之後他又以英文講道:「I love speaking whatever the way and language I want. (我喜歡用我想要的方式或語言說話。)」引來台下觀眾呼聲一片。事後亦在社交網上引起熱議。

針對演唱會事故,筆者較早前亦曾提及本澳缺乏相關的法例對演唱會等演出進行監管,參考內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對涉嫌假唱均有重罰,甚至出現演唱會事故也會有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反觀本澳,可以說是一片空白,若要打造「演藝之都」,沒有相配法律進行監管,實在難行。

另外還需要關注「黃牛」問題,近期來本澳舉辦演唱會的歌手源源不絕,不乏大紫大紅的歌手,有關門票幾乎都是遭到「秒殺」,正規途徑購票的難度可謂難過登天,繼而衍生出大量黃牛黨,黃牛更是滿天開價,一張熱門演唱會門票甚至被炒高數倍,更甚的是出現詐騙案件,過去司警也公布過數宗「演唱會門票詐騙案」,這是值得當局關注的,參考內地祭出「實名制門票」,在觀眾人數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演出活動實行實名購票和實名入場制度,每場演出每個身份證件只能購買一張門票,購票人與入場人身份信息保持一致,保障聽眾能在公平公正下透過正規途徑購買到演唱會門票。

南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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