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升最低工資物管開支將增加 政府關注大廈管理費或大幅加價

調升最低工資後清潔服務工種人員工資開支會上升2.84%
立法會三常會昨繼續討論《修改〈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建議明年1月1日起調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由目前的時薪32元調升至34元,立法會三常會主席黃顯輝引述政府評估,預計調升最低工資後,物業管理人員工資開支上升1.6%,清潔服務工種人員工資開支則上升2.84%,委員會希望政府做好宣傳和監管工作,避免有物管公司藉調升最低工資之機大幅加管理費,政府則回應指會密切關注有關情況。
立法會三常會昨與政府代表討論《修改〈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等官員列席會議。會後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介紹開會情況。

黃顯輝形容,由於法案只有兩條條文,包括法案建議調整金額和法案生效日期,可謂內容不多,委員會和政府會已完成了法案的審議,委員會爭取盡快簽署意見書,並在最遲12月底前把法案送交立法會全體大會表決,以便法案在明年1月1日起生效。委員會有信心可在短期內完成法案意見書草擬和盡快簽署意見書。
委員會認同調整金額和生效日期
法案建議自2024年1月1日起,將僱員的最低工資金額調升如下:按月計算報酬,每月7,072澳門元;按周計算報酬,每周1,632澳門元;按日計算報酬,每日272澳門元;按小時計算報酬,每小時34澳門元;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平均每小時34澳門元。針對法案建議調整金額的條文,委員會認同政府的建議,並沒有不同的看法。
不過對於生效日期方面,有委員提出應設有追溯期,然而委員會其他成員均認同政府的建議,即明年1月1日起調升最低工資金額,最低工資的調升金額幅度是經過社協討論,然後政府按「最低工資法」法律規定和程序決定調升相關金額和制訂法案,再把法案提交立法會審議,委員會絕大部分成員都認為法案建議的生效日期適當。
黃顯輝又指,有關法案除了要考慮調升最低工資後受惠的僱員,即大廈物業管理公司保安、管理員、清潔人員利益,也要平衡大廈小業主利益。大部分委員關注政府如何做好法律宣傳和監管工作,避免出現有物管公司藉最低工資調整而大幅加管理費的情況。政府代表回應稱會密切關注有關情況,並指物管公司需按合同規定向大廈業主會負責,倘物管公司沒有履行合同要求,大廈業主會可以選擇更換物管公司。

下次檢討是明年11月1日
最低工資法自2020年11月1日生效,法律規定須於法律生效後滿兩年首次檢討,即原定去年11月可檢討。有不少委員關注檢討程序過長,黃顯輝引述政府代表解釋指,最低工資的檢討考慮一籃子因素,當中政府需要收集統計數據,按法律規定,今次檢討時間為2022年11月1日展開,惟收集資料需時,當局在到達期限時便開展了相關程序,最後收集的數據是至2023年4月統計資料,勞工局在今年7月把檢討報告提交社協討論,政府強調檢討程序一直持續進行。政府依法檢討,並爭取縮短檢討時間。最低工資將於明年11月1日開展第二輪檢討。
有委員希望政府公開檢討報告摘要內容,政府回應指社協每次開會後,勞、資、政三方代表都會分別會見傳媒,介紹開會情況,政府尊重社協運作模式。為方便委員會審議法案,政府向委員會提供了今次檢討報告的摘要。也有委員建議在社協設專責小組跟進最低工資檢討工作,政府只回應稱會研究優化檢討流程,特別是數據收集,但沒有正面回應是否在社協設專責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