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以理工為試點推動本澳高等教育產業化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細則性討論理工大學法律制度法案,主要討論問題清單,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列席。法案建議未來理工大學可按規定設分校或其他形式的代表處。委員會主席李靜儀會後引述政府強調屬初步構思。
從促進理工大學發展來說,在符合法律法規之下,允許設立其他形式的代表處,確實能夠進一步加強理工大學的對外宣傳工作,讓內地或者其他不同地區的學生可以更好了解理工大學,同時也能夠為有意願進入理工大學就讀的學生作出不同疑問解答,包括招生宣傳、入學安排等各方面。
長遠而言,政府提出相關構思除了希望推動理工更好發展外,從深層次而言,涉及到高等教育產業化的問題。目前,澳門已經踏入老齡化和少子化階層,如何確保澳門未來高校生源充足,是需要政府關注和研究的問題,而如何運用新思維、新角度去考慮澳門高校未來發展,也需要政府思考。
針對澳門高等教育產業化發展的問題,行政長官曾經指出,「澳門高等教育收費低廉,具備條件去做大高等教育,令高等教育產業化。」而也有專家學者建議,「提升高等教育品牌的影響力,優化各類課程的種類和科目結構,打造國際化的學習環境,連結產學研用為一體的教學體系。」無論從政府構思,還是從學者角度,推動澳門高等教育產業化顯然已經成為全面澳門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選項之一。
實現澳門高等教育產業化是有諸多好處,但同樣具有一定的硬性前提,那就是不能降低高校的教育質量,倘若能夠對此作出保證,那以理工大學作為試點,逐步推進澳門高等教育產業化,也未嘗不可。
子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