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定價參考相鄰私樓恐變貴樓? 羅司:會由估價公司評估大家可放心
立法會三常會昨討論政府新提交的《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工作文本,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重申,夾屋等於私樓,定價方面會參考附近私樓價格,他又著大家放心,夾屋定價會由估價公司估價。日後夾屋接受申請時不會公佈單位定價及折讓比率,每個夾屋項目將適時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售價和折扣,若申請人認為負擔不起或非理想價格,可以離場沒有罰則。
立法會三常會昨日上午繼續開會審議《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列席會議。會後羅立文表示,《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的細則討論已進入最後階段,預計下周完成最後一次會議,之後撰寫意見書。期望於立法會8月15日休會前,法案可提交全體大會表決通過。
價格會低於私樓「一啲」
法案建議夾屋參考相鄰區域私人樓宇的價格來定價,有質疑會變「海鮮價」。對於夾屋定價標準,羅立文表示,法案規定會與附近私樓價格作折讓,唯一法律沒有列明的是實際夾屋定價及補價比率,夾屋定價及補價比率將在適時由行政長官以批示形式訂定。他強調:「夾屋概念等於私樓,所以邊個買夾屋就等於買私樓。」夾屋與私樓唯一不同的是停車場屬於公共停車場,其餘均與私樓一樣。
羅立文稱,按法案規定,會參考附近私樓價格,再打一定比例的折扣,日後每興建一個夾屋項目,都會由行政長官批示公佈相關售價和折扣是多少,「啲人話覺得私樓貴,夾屋係私樓,但會平一啲。」
偉龍夾屋仍處初步設計階
偉龍馬路附近私人住宅均為豪宅,參考相關樓宇售價的話,夾屋售價會較貴?羅立文回應稱:「我唔理係豪宅唔係豪宅,房屋局做法是每一次有需要會搵返出面市場的估價公司,嚟幫我哋估價。我哋係按照我哋有地,覺得適合就做夾屋。」他又著大家放心,夾屋定價會由估價公司估價。
至於夾屋的推出時間表,羅立文稱,偉龍馬路夾屋項目處於初步設計階段,政府已將各個工程項目的時間表及造價等盡量公佈於建設局網站,暫時未有推出時間表。
夾屋只能透電子平台遞交申請
立法會三常會主席黃顯輝、秘書梁孫旭會後表示,政府在本月初向委員會提交了最新法案工作文本,對原有法案條文進行了優化和改善,新法案工作文本條文由原來的54條增加至56條,最新文本增加兩條條文,涉及電子平台和電子通知。
黃顯輝引述政府表示,未來夾屋申請人須透過專屬的電子平台遞交申請,有委員關注若有長者等申請者不習慣使用電子平台又如何處理?他引述政府回應稱,希望社團或機構協助有關人士提交或申請。
黃顯輝表示,由於夾屋有別於公屋,並非解決一般居民的住屋問題,夾屋主要針對青年及其他人士,政府聽取了委員意見後,在夾屋申請對象方面,新增了「協助處於特定收入水平及財產狀況的澳門特區居民,解決住屋問題」的表述。
先開隊後公佈售價申請人可離場
此外,黃顯輝表示,屆時夾屋開隊申請時不會公佈單位定價及折讓比率。他引述政府指出,當夾屋項目「落實得差不多時」,政府將適時訂出夾屋價格和折讓比率,由行政長官透過批示公佈。
被問居民未知定價如何決定是否申請夾屋,倘價格不合引致居民放棄申請,是否會變成勞民傷財?黃顯輝直言,會上亦有委員向政府提出相同疑問,政府解釋若申請人認為負擔不起或非理想價格,可以離場沒有罰則。政府曾解釋參考經屋經驗,經屋都是先接受申請,之後再公佈售價,由「開隊」申請到項目落成,相距數年時間,樓價或有較大浮動,對申請人或造成很大落差。
法案建議設立大型設備維修基金
法案建議設立大型設備維修基金,處理將來有關大廈公共部分的維修問題,其由相當於倘須依法支付的估算溢價金及建築成本的總和的百分之二的款項組成,相關款項規定須存入銀行專門帳戶內。日後政府會透過補充法規定義甚麼是大型設備、甚麼情況需要維修或更換等。若要動用上述基金更換大型設備,須獲業主會表決通過,工程並須得到政府相關部門批准。
黃顯輝稱,有委員關注,有關重大維修或更換情況,一般出現樓宇建成20年以上才需要更換或維修大型設備,意味著該大型設備維修基金會存在銀行很長時間,委員關注有關基金款項的保值問題,但政府則未有回應。
黃顯輝透露,夾屋法案的最新文本已較成熟,有信心在今個會期8月15日前完成意見書,送交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