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打鬥案13人全數落網 皆被禁入境一至五年

司警在中區某酒店房間拘捕在逃嫌犯

五一勞動節當天,路氹某娛樂場內一張百家樂賭台發生打鬥案件,雙方衝突過程疑遭未經允許拍攝成短片並流傳網上,引起社會關注。司警局昨日上午與治安警察局聯合公布,涉案的13名人士已全數落網,其中10人參與打鬥涉及傷人罪,3人因現場叫囂、附和亦成為涉案人,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在逃嫌犯被司警送上警車

司警局發言人表示,13人當中有8人已於5月2日被移送檢察院及治安警跟進,另外5人於5月3日落網,該5人另涉收留以及逾期逗留1至3個月,已另案處理。上述13人全部被禁止進入賭場兩年,司警局已就事件通報博監局。司警表示將全面檢視安保工作,增強應急能力,防止同類事件發生,亦會採取措施要求網上相關片段落架。

治安警發言人則表示,事件對公共安全及秩序構成危險,短片於網上流傳影響澳門形象,對該13人開展禁止入境程序。最先落網的8人,他們已交由該局出入境管制廳廢止逗留許可,並遣送離境,當中5人涉刑法典普通傷害身體完整性罪,被禁入境4年,有3人因沒有阻止且附和導致場面更混亂,被禁入境1年。至於5月3日落網的5人,除了涉傷人罪,還另涉逾期逗留等違法行為,將被開展5年的禁入境程序。

司警、治安警發言人公佈案件詳情

涉案者大部分來自山東

據警情通報,是次案件13人大部分來自山東,其中,10名涉傷人的嫌犯皆為男性,內地居民。前4人為孫某一方,皆報稱無業,包括:第1名嫌犯孫某,45歲;第2名張某,35歲;第3名李某,42歲;第4名靳某,41歲業。

其餘6名男嫌犯為呂某一方,包括當初落網的第5名嫌犯,與後續被截獲的第6至10名男嫌犯。其中,第5名嫌犯呂某,41歲,報稱為商人;第6名嫌犯康某,37歲,報稱為商人;第7名嫌犯秦某,22歲,報稱無業;第8名嫌犯牛某,29歲,報稱無業;第9名嫌犯王某,22歲,報稱無業;第10名嫌犯楊某,48歲,報稱為金融業經理。

呂某一方另有3名證人沒有直接參與打鬥,為涉案人士,亦為內地居民,包括:第1名姓牛,男性,54歲,報稱為金融業經理;第2名姓張,女性,44歲,報稱為律師;第3名姓王,女性,26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

百家樂賭台爭執 四人與九人衝突

案情指,5月1日凌晨1時45分,路氹某娛樂場保安通知司警局,上址發生爭執。司警到場了解到,衝突雙方分別為孫某的一方4人,以及呂某的一方9人(有「扒仔」、「扒妹」在其中,互相認識)。最初在一張百家樂賭台雙方投注了幾盤,期間輸的一方疑被對方吵罵。事發前最後一盤,孫某一方投注莊家,呂某一方投注閑家,雙方在看牌、叫牌過程中,已經開始對罵,最終賭局開彩、派彩後,雙方爭執越趨激烈,先口角,繼而動武。事件中有一人輕傷送院,娛樂場報稱沒有損失,不作追究。

其中雙方在賭場內追逐打鬧約幾分鐘,有10人參與打鬥,餘下3人雖未動手卻有叫囂,保安現場即時制止,分開雙方,繼而通知司警接報介入處理。司警於現場合共截獲8人,包括孫某、呂某雙方各4人。期間孫某一方的靳某聲稱受傷,送院接受治療後已出院,並無大礙。呂某一方僅呂某自己及3名沒有直接參與打鬥的同伴被截獲,其餘5名參與打鬥的同伴(康某等5人)疑因自知已經逾期逗留,趁亂逃離現場。

司警局於5月2日先將上述8人移送檢察院處理。5月3日,司警查出康某等5名在逃人士入住中區某酒店,當日中午採取行動,分別在酒店升降電梯及房間拘捕5人。期間司警揭發5人逾期逗留,其中康某透過他人租下該房間並讓其餘逾期逗留的同伴住下,另涉收留罪,有待司警局另案調查,以及追查該名協助康某入住酒店的人士。

絕不容忍任何暴力 檢視賭場安保工作

司警局發言人表示,當局重申絕不容忍任何暴力打鬥行為,必定嚴厲打擊追查到底,並運用所有可行的法律工具,令作案者承擔應有的法律責任。執法及監管部門,與不同的相關企業全面檢視娛樂場安保工作,進一步完善通報機制,增強應急能力,盡力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

在加強娛樂場安保工作方面,發言人指出司警局一直有相關人員在相關場所運作,包括每日有人駐場,亦有巡邏工作。司警與娛樂場保安部有聯繫,一旦發生案件,後者會即時向司警通報,司警可以即時處理。

至於娛樂場內賭台打鬥事件疑似未經允許拍攝成短片並流傳於網絡上,司警局發言人表示仍在跟進調查,目前發現短片有多個角度,並強調局方一直與娛樂場方面加強執行「禁止拍攝」有關情況。司警亦對網上流傳短片問題作相關措施,透過各方面,倘若可以,要求相關片段落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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