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法」昨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 羅立文:仍有時間無需急於訂定售價

羅立文

立法會昨一般性通過《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拋出夾屋申請門檻,其中,收入下限定為經屋收入下限加5成,上限為經屋收入上限上再加1成,售價初步只透露比經屋貴。對於議員關注到夾屋售價,運輸工務司司司長羅立文表示,預計招標、設計至落成,需時5年,故此,他認為目前不急於定售價。另外,議員批評夾屋准入門檻太嚴苛,並且認為16年禁售期太長。羅立文直言,夾屋是幫助居民解決置業,「唔係幫市民炒樓!」他認為,禁售期及設准入條件適當。

《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法案姍姍來遲,在回歸假期及聖誕節假期前排到立法會大會討論。羅立文首先介紹夾屋的准入門檻。他指個人申請人年齡下限為23歲,家團形式申請的申請人年齡下限為18歲,在申請前10年不能在本澳曾擁有物業;收入下限定為經屋收入下限加5成,上限為經屋收入上限上再加1成,售價初步只透露比經屋貴,申請人的資產上限比經屋高兩成。另外,夾屋屬私樓性質、房屋內的所有間格面積,按私樓標準,並設16年禁售期。在售價上,以同區私樓作參考價,由政府作出一定比例補貼,在禁售期屆滿後出售,需要向政府補回該部份差價,轉售對象亦只限為澳門永久居民。

在申請戶型方面,羅立文形容「兩邊都有遷就」,1至2人家團可申請T1,1至4人家團可申請T2,3人以上家團可申請T3。羅立文預計,由於夾屋的收入上下限、資產等與經屋有重疊,申請人需要考慮選擇夾屋還是經屋。申請人只能透過電子化途徑作出申請。至於計分排序則按經屋計分方法排序計算,同樣是「上完樓就散隊」。另外,夾屋會新設立大型維修基金,金額為建築費2%,當大廈出現老化時,用於大型維修或更換設備。

議員批評夾屋准入條件太苛刻

期待多時,夾屋門檻的部分神秘終於揭開,議員們對於夾屋的准入門檻、戶型、售價等方面持不同意見,尤其是定價、設立16年禁售期。李良汪及梁孫旭指出,偉龍夾屋附近只有一個豪宅項目作呎價參考,未來A區以經屋為主,若以附近住宅作夾屋售價,會令夾屋的呎價不夠科學。同時夾屋比經屋呎價貴,是否能滿足大部份申請人的負擔?林宇滔則指出,有部分中年市民有一定儲蓄,足以購買經屋,但收入下限不能滿足收入下限門檻,雖然可以應付經屋的價錢,亦不能上車,二人建議對夾屋下限、上限門檻按照社會實際狀況和居民收入作出調整。

李良汪

羅彩燕認為,疫情影響部分居民收入,有居民連應付經屋呎價都感到吃力,她建議交由銀行評估,以及縮短禁售期、提供先租後買等方式,放寬政策。梁孫旭建議,夾屋定價按土地溢價金、行政成本、建築成本製定客觀及科學性計算標準。李靜儀建議,為經屋購買人提供一次轉換夾屋的機會,讓5個房屋階梯之間有銜接。

有議員認為經屋足夠反對夾屋

另外,林宇滔批評5個房屋政策之間「只有階級,沒有階梯」,亦批評「因為經屋沒有供應量,透過政策壓抑需求,市民唯有將希望寄托在夾屋上,但是每一隊都不能照顧所有人,浪費政府資源。而且在私樓、公屋都沒有規劃,經過一大輪程序後,只是畫餅充飢。」他認為,源於政策上存在缺陷,令事件變得更複雜,政府放棄自身透過公屋起到的槓杆作用,也認為透過經屋、社屋便可解決房屋問題,無需再設夾屋,故此,他對該法案投反對票。高天賜也認為,「做好經屋已經足夠,若無條件者,則可透過社屋解決其住屋問題。」

林宇滔

房屋問題經常有變化

羅立文回應指,房屋問題經常有變化,以房屋需求為例,本澳第二個五年規劃中,預測2025年,夾屋需求量為7,000間至10,000間,但今年1月進行的房屋調查中,至2025年,需求跌至5,000間,至2030年,需求才達10,000間,房屋需求呈動態變化,近幾年,本澳的房屋需求亦變化不少,其中一個原因是與疫情有關。他提出,法律的編製工作應該要「睇遠啲,起碼睇10年」。

司長:仍有時間不急於訂定夾屋售價

羅立文又表示,預計偉龍夾屋項目由招標、設計至落成,需時5年,「法律未通過已經談售價,未免太早」,認為目前不急於定售價。另外,議員批評夾屋准入門檻太嚴苛,羅立文認為夾屋是幫助居民解決置業,「唔係幫市民炒樓」!他續指,有部份經屋個案「供唔掂」,故此一定要設收入下限,否則類似情況會更多,直言設禁售期、准入條件、收入下限等都是適當。

議員馬耀鋒、黃潔貞在表決聲明中提出,夾屋限制應該低於經屋,以及適當保留彈性、加快規劃、做好戶型設計,計分排序、房貸等,協助年青人置業。林宇滔在表決聲明中提出,憂慮夾屋會成為擋牌,令經屋資源更分散,他希望政府集中資源,做好經、夾屋供應,回應居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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