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法律意識低成死症 街總促政府助三無大廈成立業主會

本澳唐樓大多是「三無」大廈

本澳樓齡超過30年的舊樓有超過4,000幢,不少缺乏維修保養,街總表示,現時政府雖推出多項大廈樓宇維修資助,但申請前提是需要成立大廈管理機關,然而業主人數不達法定要求是往往大廈未能成立管理機關的主因,業主參與大廈管理和法律意識低是死症,該會希望政府研究推動相關大廈成立業主會,解決樓宇維修保養問題,並簡化樓宇維修資助申請手續,以及擴大資助範圍。

街總中區辦事處昨舉行「街坊論壇」,探討本澳高空墮物事故成因,並就有關問題提出建議。議員梁鴻細、街坊總會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何戊彬、提柯坊會理事鄭子健、街總中區辦事處主任程順明等出席。

街總中區辦事處昨舉行「街坊論壇」

程順明:沒業主會難申請政府資助

程順明表示,本澳樓齡超過30年的舊樓數量不少,不時出現跌窗,外牆剝落等事故,對行人和車輛安全構成威脅,高空墮物事故起因大多涉及樓宇缺乏維修保養,而現時本澳存在不少「三無大廈」,這些大廈設施破舊,長時間無人打理,加上業權人對樓宇維修意識不足,亦間接導致高空墮物事故不斷頻生。

程順明表示,所謂的「三無大廈」是無管理機關、無管理公司、無大廈共同儲備基金,現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規定大廈要強制設立公同儲備基金,物業管理公司應自該法律生效之日起3年內依法召集所有人大會的首次會議,以推動大廈選出管理機關,保障住戶權益。但因為唐樓本身沒有管理公司,其次是自住業主不多,單位大多是出租予外僱,要組織成立管理機關較為困難。該會曾向低層樓宇居民解釋為何要成立大廈管理機關,但大多數都因為找不到足夠數量的業主,而未能成功推動大廈成立管理機關。以高士德和新橋區為例,大部分低層樓宇都沒有管理機關,所以一旦樓宇需要維修,涉及到夾錢,便會變得很麻煩。

對於大廈管理機關的成立,程順明稱,過去該會一直致力推動政府加強相關法律宣傳工作,並從經濟上、金錢上作出支援。現時政府對成立大廈管理機關設有資助制度,例如有《樓宇管理資助計劃》,但申請程序較為繁複,業主可能未必有時間瞭解清楚。

他又提到,過去申請樓宇維修資助,只須過半數業主簽名同意便可以申請,但近年政府則要求大廈須成立管理機關方可以申請。未來須以大廈維修作為誘因,推動業主成立大廈管理機關。

本澳不少低層樓宇並未成立大廈管理機關

梁鴻細倡簡化樓宇維修資助申請手續

梁鴻細表示,為加強業權人對樓宇的保養及維修責任,《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於8月17日正式實施,法律規定,業權人須自樓宇入夥滿10年及往後每5年進行保養維修,以保持樓宇安全而良好的使用條件;相關法律又規定倘政府發現有大廈缺乏維修保護,存在安全隱患時,可以要求業權人聘請合資格的人員進行樓宇檢測並制訂報告,違者會受到相應處罰,有助提高業主對大廈樓宇維修保養意識。

梁鴻細認為,《都市建築法律制度》法律的實施對防止高空墮物事故有一定幫助,但礙於本澳不少低層樓宇並未成立大廈管理機關,在申請樓宇維修資助和討論維修相關事宜實屬不易,大廈樓宇維修保養是業權人應有的責任,以免影響公眾的安全。他建議政府加強對殘危樓宇巡查,若發現有樓宇缺乏維修保養,而對居民造成安全風險,可以先緊急進行維修後,再向業權人追討有關款項。

他又建議政府除了加強法律推廣,亦建議持續與民間社團機構合作,協助住戶成立大廈管理機關,同時簡化樓宇維修資助申請手續及擴大資助範圍,藉此提升居民的樓宇維修意識和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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