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促進灣區人才要素自由流動

人才要素在促進國家或地區整體發展發揮著關鍵作用。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的推進發展,不同類型人才的需求必然十分大。所以,未來如何在大灣區更好培養人才、吸引人才,以及善用人才等問題,值得思考。

在粵港澳大灣區融合發展過程當中,面臨著兩種不同社會制度、三種不同法律制度以及粵港澳三地不同的行政制度,制度差異化必然限制人才在粵港澳大灣區之間的自由流動,但倘若相關制度能夠有效銜接,必然有利於整個大灣區的人才培養和人才流動,為此,必然需要設法打破制度的制約問題。

針對粵港澳大灣區的人才要素,曾經有學者研究指出,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了區域人才分布不平衡,當中體現出兩方面,一是因為產業結構導致人才類型分布不均勻,二是人才數量的分布不均勻。據相關學者研究,大灣區80%的人才集中在珠三角。此外,由於制度的差異,粵港澳的人才暫時還不能做到自由流動。

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是一種高質量、全面協同的發展模式,所以才培養必須要不斷完善,甚至創新制度,讓整個粵港澳大灣區能夠成為培養人才和吸引人才的地區,並且能夠讓人才發揮所長,加快灣區整體經濟發展。

子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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