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立法會遞信 冀舊樓重建由都更公司主導
社區發展新動力於昨日下午,向立法會遞交有關都市更新法案意見書,促請都市更新須以政府全資的都更公司為實體主體;而都更公司所主導實施的都市更新,須體現舊區重建而非舊樓重建;以及促請讓居民透過舊樓重建實現以樓換樓、原居安置,達到體現改善居民綜合生活素質等目標。
現時正審議的都更法案建議樓宇重建由所有權人實施,社區發展新動力理事李漫洲認為,舊區樓宇重建必須以都更公司主導實施,否則未能體現舊區重建,而僅是舊樓重建,無法推動優化整體城市規劃佈局和改善交通規劃,實現都市更新。李漫洲又指,一旦只重建舊樓而不顧包括休憩區等公共設施,一方面無法推動優化整體城市規劃佈局,同時還會對改善交通規劃造成影響,違背都市更新的原意。
另外,在眾人關心的重建費用問題上,若由業權人負擔,絕大多數的重建計劃都難以開展,李漫洲建議透過增加重建土地的地積比率,增建如停車場、社區中心等公共設施,或劃出面積用作出租商場,便可抵銷一定甚至全部的重建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