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必須設在博企物業內 陳澤武指20年前合約已有

衛星娛樂場(資料圖片)
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修改〈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要求所有娛樂場必須設於承批公司的不動產內,並訂定3年過渡期。法案生效3年後,賭牌承批公司必須確保經營賭場的地方的所有權、業權均為公司擁有。相關規定令大部分現存衛星賭場面臨結業危機。正細則性審議相關法案的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20年前政府與6博企簽訂的批給合同已列明相關要求,只是博企一直沒有履行相關規定,新法是再增多3年時間讓衛星賭場附合相關要求。他認為,相關規定是為方便新舊承批公司無縫交接娛樂場及設備,並續經營博彩業務。

管理合同須經特首批准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首度分析及討論《修改第16/2001號法律〈娛樂場幸運博彩經營法律制度〉》法案。另有7名非二常會委員的議員參與會議,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表示,會上委員會對法案首2條條文進行初步分析,進度並不理想,主要有不少委員會聚焦於衛星賭場問題進行辯論。
陳澤武表示,法案第1條是關於承批公司和管理公司的定位和合作模式。法案建議管理公司可以透過與承批公司簽署合同,管理承批公司全部或部分娛樂場。現在承批公司都有管理合同,但政府認為有需要清晰,而訂立相關條文。日後承批公司取得賭牌後,可透管理合同,予管理公司管理全部或部分娛樂場。而管理合同需要行政長官批准。
議員關注衛星賭場存續會影響經濟
委員會關注現時有多少張管理合同,以及賭牌常務董事資格,常務董事資格是否需具一定學歷、經驗、是否容許持有雙重國籍,或符合愛國愛澳等要求?另外新法調升常務董事擁有承批公司的公司資本比例,由現時的10%提升至15%,以現時法律要求承批公司的資本金額為2億元計,則須有2,000萬資本,新法建議調升至50億元公司資本計,須持公司資本則提升至7.5億元,政府用意是希望澳門人有更多「話事權」,但有委員質疑澳門哪有人有這麼多錢,7.5億資本是否容許借貸?是否能達政府立法原意?
會上有不少議員關注衛星賭場問題,憂會影響經濟,增加失業。有質疑為何有關衛星賭場條文在公開諮詢時沒有提及?陳澤武指出,2002年政府與6間博企簽署批給合同時,無論是批給合同或轉批給合同,亦有寫明,娛樂場或用於博彩業務的設備、用具,必須位於屬承批公司所有的不動產內,20年前已有相關條款,直至今有很多承批公司都未能做到相關要求,「點解無諮詢,因為唔係新嘢,政府希望舊陣時合約能夠履行到。」
料賭牌合約屆滿前可通過法案
他又指,20年前合同亦要求,批承公司不能租賃地方做娛樂場,即基本上要承批公司擁有的物業方能做娛樂場。2022年6月26日娛樂場及用於博彩業務設備、用具均無償及自動歸屬批給實體,「即意味著而家做唔到,就畀多3年時間,好等承批公司買咗,做到分層登記。」
6家博企的博彩經營批給期將於今年6月26日屆滿。陳澤武預料修訂博彩法法案可於到期日前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政府再同步製作標書等批給文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