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在家長教師會的多重角色與限制

現時家長教師會已成為本澳學校結構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家長在會中的作用正經歷從參與者向協作夥伴的轉型過程。然而,家長的實際角色與理想中的「協作治理」仍存在落差,當中仍然存在不少挑戰有待解決。

家教會中最基本的功能是作為資訊流通的渠道。近年來,家長運用電子化溝通作推手,自發成立各種手機群組,用於討論、分享和反映己見。然而,這種角色正處於一種尷尬的平衡點:一方面,家長追求回覆的效率與速度,認為即時通訊能迅速解決關注事項;另一方面,這種過度參與可能模糊了家長與教師之間的「專業距離」,甚至導致部分教師感受到被「打擾」及工作壓力。如何在「權益監督」與「尊重專業」之間取得平衡,仍是目前家校合作中亟待釐清的課題。

另一方面,家長在會中最活躍的角色是資源支援者與家長教育的受眾。這種角色雖然穩固了家校關係,卻也顯露出角色邊緣化的隱憂。大多數家校活動仍集中於一次性的講座或康樂活動,而非深層次的專業協作。家長被定位為學校政策的「配合者」與「執行者」,其作用更多體現在勞動力的輸出,而非智力與決策的貢獻,導致家長作為校務決策參與者的角色明顯缺失。這種權力不對稱源於一種深植於教育界的觀念——教師被視為教育權威,而家長參與則被部分教師視為對專業的挑戰,從而使家教會在功能上往往偏重於「行政傳達」而非「共同治理」。家長在其中的角色雖然被稱為「夥伴」,但在涉及課程規劃或行政任命等核心權力層次時,其影響力依然微乎其微。最後,家長角色的發揮深受社會經濟背景所制約。高收入與高學歷的家長在參與動機與參與度上相對較高;相反,基層家長常因「自我社會排斥」或工時過長而成為「難以聯繫」的一群,其聲音在家校合作中依然難以有效展現。因此,家教會的發展關鍵不在於參與形式的增加,而在於能否透過制度設計,重新界定家長參與的權責邊界,使家校合作真正走向協作治理。

作者:首都師範大學澳門校友會會長  倫國基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