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體系建設
行政會完成討論《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法律草案,有關法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澳門特別行政區透過經第47/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22/2018號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
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可推卸的憲制責任,也是根據《基本法》及相關法律必須履行的核心義務。國家安全是澳門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和民生福祉的根本保障,只有國家安全得以堅實維護,澳門才能在此基礎上實現長遠的可持續發展。
當前,國際形勢複雜嚴峻,全球面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正在加速演變,對國家和地區安全構成多重挑戰。對此,澳門特區政府必須始終保持高度警惕,以整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持續檢視並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盡可能全面堵塞可能存在的法律漏洞與執行短板。
與此同時,維護國家安全不僅是政府的責任,也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特區政府應進一步推動國家安全教育,提升廣大居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國家意識與法治觀念,鞏固愛國愛澳的社會基礎,形成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社會氛圍。只有構築起堅實的全民國家安全防線,才能確保澳門在面對內外風險時具備足夠的應對能力,真正做到防範於未然,實現「滴水不漏」。
未來,澳門特區政府必須從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高度出發,將國家安全工作貫穿於各項施政環節中,不斷提升治理效能,以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在確保澳門繁榮穩定,實現具澳門特色「一國兩制」行穩致遠同時,也能更好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寧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