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老鼠二度作案盜四萬現金終落網

司警通報案情

一名內地男子在一班準備由澳門飛往泰國的航班上,涉嫌盜取一名男乘客43,000港元現金。男乘客發現遇竊時飛機仍未起飛,通知空中服務員報案,賊人見事敗即假扮「好心人」,通知事主稱發現一個內有一筆現金的紙袋,並指示紙袋存放位置。事主取回款項後繼續報案,司警登機拘捕涉案內地男子。

被捕內地男子姓郭,55歲,農民。案情指,1月9日下午,首名被害人於本澳乘搭航班飛往泰國,登機後事主將背包放在座椅上方的行李儲存櫃內,隨後因發現坐錯座位,便取回背包返回正確座位,被害人發現背包內的43,000港元現金被盜,隨即報警求助。

報警後,坐在被害人身後的一名男子(即涉案內地男子)向被害人表示,其現金存放在行李儲存櫃內的一個紙袋內,並要求被害人取回紙袋。被害人檢查後發現,紙袋內確有港元現金,然而該紙袋並非其所有;同時,另一名男乘客聲稱該紙袋屬於自己,但袋內現金並非其所有。

案件經治安警察局轉交司警局跟進。司警局第二統籌科展開調查,查悉涉案內地男子盜取被害人款項後,將其放入另一名男乘客的紙袋內藏匿,意圖稍後伺機取走。司警局人員於涉案男子身上搜獲多種外幣,折合約4,600澳門元,懷疑為盜竊所得。

經進一步調查,發現涉案男子涉及另一宗發生於2024年11月的同類案件,案中被害人從泰國乘搭航班飛往本澳,登機後將放有4,000元人民幣的背包放在行李儲存櫃內,直到抵達酒店後始發現失竊。

涉案證物

司警根據調查所得,以加重盜竊罪將涉案內地男子移送檢察院偵辦。

司警提醒市民和旅客在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務必注意財物安全,證件、現金及貴重財物應隨身攜帶並小心看管,切勿放置於行李儲存櫃內或以託運方式處理,以防被盜;如發現失竊或機艙內出現可疑情況,應立即通知機組人員並報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