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法律提升公共行政效率
政府計劃修訂《都市建築法律制度》,以配合優化營商環境、推行電子政務,進一步理順和優化審批流程,從而提升行政效率、便利業界和市民;同時鼓勵和引導居民主動拆除非法工程。在「簡政放權」方面,將透過電子服務平臺接受更改工程的「預先准照」申請或工程預先通知。
政府此次完善相關法律,可謂直擊行政審批的痛點。通過建立「預先准照」即時簽發、電子平台一站式服務等機制,將大幅壓縮行政時間,體現了「以居民為中心」與「結果導向」的理念。
尤為值得關注的是,電子化申報與即時准照機制為合規行為提供了正向激勵,降低了企業及市民的合規成本;另一方面,通過簡化合法工程程序,無形中凸顯了非法工程的機會成本,從而引導居民主動拆除違建。透過「疏堵結合」的策略,更有助於形成長效治理機制。
事實上,電子政務平台並非簡單將線下流程線上化,更是藉助數位化推動公共行政改革。澳門作為「一國兩制」下的國際化都市,此次修法亦可視為優化營商環境、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關鍵舉措,有望強化其在區域協作中的制度吸引力。
長遠而言,完善法律只是公共行政改革中的一環,政府在施政过程当中須在效率與法律規範、創新與責任之間取得平衡,方能真正實現「簡政放權」的治理昇華,達成高效的社會治理目標。
寧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