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內地退休長者:認為新規定是提高門檻

五個政府服務中心設置專門櫃檯為居民提供支援
居民可於即日起登入「一戶通」或現金分享計劃網頁查詢是否符合發放資格,亦可到5個政府服務中心的專門櫃檯查詢和尋求協助。屬8種不在澳情況的人士,可於今年6月18日至2028年12月31日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經審核後可獲發放款項。有已在內地養老的居民認為,政府設183日在澳條件是提高受惠門檻,希望政府多考慮他們的居民情況。
符合發放資格的人士會按照既定的時間表,透過銀行轉帳或支票方式自動收取款項,無需提出申請。
對於初步未符合資格的人士,如在2024年因法定理由身處澳門以外地方,且經計算後符合在澳183日的要求,亦可在2025年6月18日至2028年12月31日連同相關證明文件,透過「一戶通」、現金分享計劃網頁、親身、代交或郵寄(澳門郵政信箱3094號)方式向社會保障基金提出聲請,在審核後如確認符合條件則會獲發放款項。

虛假資料騙現金分享將涉刑
社保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代主席陳寶雲表示,8種不在澳情況除2項新增外,其餘均為央積金現行規定,相信市民基本上均熟悉,領取央積金及現金分享申請亦可在同一表格完成,令市民申請更便捷。

她又提醒,若透過提供虛假聲明或資料,騙取現金分享,相關人士不僅會被追討已經收取的款項,並需承擔倘有法律責任,包括「偽造文件罪」和「詐騙罪」。
聲請獲批後1個月內會寄出支票
財政局副局長鍾聖心表示,2024年寄出16.2萬張現金分享支票,今年預計第一批寄出的支票會較少,待市民提出聲請,獲批後1個月內會寄出支票。
為了協助有需要的居民查詢發放資格和聲請發放款項的手續,以及在6月18日後接收聲請文件,特區政府將開通電話查詢熱線(電話:28225000),並會在分布各區的5個政府服務中心設置專門櫃檯提供支援。
居民:感到麻煩但可接受
昨日有不少市民到黑沙環政府綜合服務大樓查詢自己是否合乎領取現金分享資格,已退休並到內地養老的居民陳先生表示,經諮詢後未知自己是否合符領取現金分享資格,工作人員著其填寫聲請表格,在6月18日提交,當中需要2個證,以及當地居委會證明書,證明他已退休返回內地養老,連同身份證明文件,經社保基金審查資格方有答案。他今年65歲,在62歲時退休,由於在澳門沒有任何物業,為此決定赴內地養老,減輕經濟負擔。今次政府修改現金分享受惠資格,是提高受惠門檻,他形容,雖然麻煩,不過政府設有聲明機制,認為可以接受,但「多少有意見」,希望政府考慮他們這些到內地養老的居民情況。

居民盧小姐一家3口均居住在橫琴,她和丈夫在橫琴工作,孩子在橫琴上學,3人均不符合183日在澳居住的要求,為此希望先查詢聲請要提交甚麼資料,政府提倡市民到大灣區工作和居住,希望新修改不會對他們造成太大影響。